监督索引号53042400576301000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华宁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保障等优抚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等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及纪念活动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加强自身建设,抓学习、抓协作、抓廉洁自律。
2.多形式开展2021年春节、八一建军节、国庆节期间双拥工作。
3.加大拥军优抚力度,精准落实优抚政策。
4.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
5.做好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扶持工作。
6.加强烈士褒扬纪念工作。
7.做好2021—2022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8.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06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0.91万元,占总收入的99.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42万元,占总收入的0.46%。2020年度收入合计2,133.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03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减少,其中退役士兵安置、卫生健康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较多,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减少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06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6.25万元,占总支出的97.43%;项目支出53.12万元,占总支出的2.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2,142.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81万元,下降3.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故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6.25万元。与上年2,130.09万元对比减少113.84万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12万元。与上年12.09万元对比增加41.03万元,增长339.45%。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增了2个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华宁县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资金支持49.12万元,2.退役军人事务节日慰问部队支出4.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0.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1%。与上年2,106.68万元对比减少55.77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安置、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3.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5万元;死亡抚恤支出77.68万元;伤残抚恤支出174.02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312.49万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49.13万元;义务兵优待支出177.92万元;其他优抚支出760.48万元;退役士兵安置支出76.02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55.91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1.75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3.60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30.58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46.86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2.69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50.40万元;拥军优属支出7.39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2.4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49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2.32万元,;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55.4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7.1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的7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的75.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0.69万元减少0.09万元,下降1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3.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3万元,与上年30.22万元对比增加13.21万元,增长43.71%,主要原因为劳务费、差旅费增加。2020年度部分费用在2021年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21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1.00万元;会议费0.17万元;培训费3.74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劳务费28.05万元;工会费0.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53.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9万元,固定资产19.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2.46万元,无形资产0.3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0.6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跟踪、自评和评价结果运用,按时进行绩效监控数据采集、填报、跟踪、自评等工作。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为确实履行单位工作职责职能,确保优抚资金发放到位,维护退役军人群体稳定。自评指标体系分三块,一是数量指标,即该发放的优抚对象的抚恤金、补助金是否足额发放到位;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即是否维护了退役军人群体的稳定,无人员上访;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即优抚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自评过程,一是成立了自评工作小组,有单位领导、相关股室人员组成;二是收集资料,收集单位职能目标、年度工作计划、预决算数字。根据收集的各项数据、指标,开展自评工作。存在问题,单位人手不足,对自评工作重视不够,自评工作基本还是由会计承担开展。自评结果运用,加大对预算资金收支管理力度,确保每支一笔钱有一笔钱的成效。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烈士英雄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项目绩效情况:烈士英雄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际支出49.13万元,完成零散烈士墓修缮,完成管理用房、卫生间的主体工程建设,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好烈士英雄纪念设施的整修工程。
(2)项目二解三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解三难专项资金实际支出8.60万元,向全县符合享受待遇的困难优抚对象发放解三难补助,保障困难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下一步将继续向全县符合享受待遇的困难优抚对象发放解三难补助,使优抚对象生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3)项目三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经费实际支出74.66万元,主要向全县符合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缴纳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补助,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困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体现党和国家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下一步将继续向全县符合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缴纳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补助。
(4)项目四军队转业干部人员专项经费及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军队转业干部人员专项经费及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实际支出44.85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走访慰问、个案帮扶、档案管理、教育培训、活动阵地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等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及军转人员支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5)项目五重点优抚对象物价补贴项目绩效情况:重点优抚对象物价补贴实际支付0.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物价上涨补贴,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体现党和政府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关心和关爱,确保优抚对象群体社会稳定,因没有物价部门下达价格补贴文件,本年未形成支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物价补贴工作。
(6)项目六退役安置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退役安置补助实际支出44.1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补助经费,按月及时足额缴纳自主择业军转人员医疗保险,体现党和国家对自主择业军转人员的关心、关爱。下一步将继续做好退役安置工作。
(7)项目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实际支出22.28万元,主要向全县符合享受待遇的军休人员发放工资,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军休人员工资,逐步提高军休人员工资,体现党和国家对军休人员的关心、关爱。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向全县符合享受待遇的军休人员发放工资,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军休人员工资。
(8)项目八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出国民工生活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出国民工生活补助经费实际支出41.44万元,主要向全县符合享受待遇的城镇无工作且生活困难优抚对象、出国民工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保障困难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向全县符合享受待遇的城镇无工作且生活困难优抚对象、出国民工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9)项目九建党100周年烈士遗属慰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建党100周年烈士遗属慰问专项经费实际支出0.39万元,主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要求,加大烈士遗属慰问力度,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生活困难,让烈属体会到建党100周年伟大成就,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下一步将继续做好烈士遗属慰问。
(10)项目十配备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工作人员工资经费项目绩效情况:配备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工作人员工资经费实际支出11.63万元,主要是按时足额发放缴纳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岗人员工资、五险,体现党委、政府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岗人员的关心、爱护。下一步将继续做好配备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工作人员,保障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的政策开展。
(11)项目十一优抚对象补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优抚对象补助专项经费实际支出1,144.99万元,主要向全县符合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保障困难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体现党和国家对三属重点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向全县符合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12)项目十二涉军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涉军维稳工作经费实际支出0.00万元,主要保障退役军人群体社会稳定,避免退役军人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因财政资金紧张,单位未能形成支付。下一步将继续与财政协调,完成工作经费的支出。
(13)项目十三退役军人事务节日慰问、双拥座谈、烈士陵园管护、公祭活动项目绩效情况:退役军人事务节日慰问、双拥座谈、烈士陵园管护、公祭活动实际支出53.19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建军节慰问驻华部队,春节慰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入伍老兵,建军节开展双拥座谈会公祭日开展烈士公祭活动对纪念设施进行管理维护,本年因财政资金紧张,只下拨4.50万元,形成支出4.50万元,下一步将继续与财政协调,完成工作经费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400576301111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