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232700000
附件一:
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林业部门概况
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说明
其他概况说明
第二部分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及收入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及支出变动情况说明
机关2019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林业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安排及变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部门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部门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六、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十七、其他公开事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九、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表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二、项目支出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附件2
关于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资料
第一部分 华宁县林业部门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华宁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2.拟定华宁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县属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种草、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及森林分类经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籽、苗木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管理;指导监督造林绿化的检查考核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产品凭证运输、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及票证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上报和林地、林权管理;监督、指导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和管理。
5.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6.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进行林业重大基建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初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7.负责林业资源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8.林业科技队伍,做好林业科技的宣传、推广和涉林外事工作。
9.预防和打击盗伐、滥伐、毁林、毁苗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业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活动。
10.预防和打击纵火或过失造成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活动。
11.打击盗窃、哄抢、非法经营、非法收购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
12.打击伪造、倒卖木材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凭证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华宁县林业部门包含华宁县林业局(本级)预算单位一个,下属预算单位两个,分别是华宁县国营东山林场、华宁县森林公安局。
重点工作概述
结合实际,不断整合项目资源,集中开展城镇面山、重点交通沿线等重点地区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扎实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核桃提质增效等项目,有力推进《中共华宁县委关于绿色华宁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助推华宁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强化营造林工作,确保绿色华宁建设有效推进。集中开展城镇面山、重点交通沿线等重点地区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43万株,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10100亩、森林抚育10000亩及低效林改造10000亩等项目落实。
强化平安林区创建,确保林区安全稳定。一是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不断强化森林防火的宣传,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健全完善措施,全面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加强巡查力度,强化督查,确保防火指标完成;二是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做好以云南松小蠹虫、核桃、杨树等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森林病虫害预报、监测、防治指标的完成。
3.强化森林资源监管,确保依法治林水平得到提升。一是进一步强化林地(林权)审核审批服务工作。有效加强林木采伐、木材流通、木材经营加工的督查工作,完善林权权证登记管理,严格按上级要求控制森林采伐限额及林权(林木)管理工作。二是严厉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障原有森林资源安全及历年绿化造林成果,认真抓好“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4.强化品牌建设,确保高原特色林产业得到发展。一是加大核桃、柿子品牌建设力度。同时抓好核桃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品牌打造及龙头企业申报工作,进一步做优核桃品牌创建工作。二是依托林地资源,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引导企业发展林产品加工业,鼓励发展“企业+基地+农户”等产业模式,不断加大林农专业合作示范社、龙头企业培育力度。
二、其他概况说明
无
第二部分 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 34人,事业编制81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0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2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及收入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华宁县林业部门财务总收入21 443 634.1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 -1 421 667.73元,减率6.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综合考评奖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 443 634.1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 443 634.1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1 421 667.73 元,减率6.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综合考评奖减少。其中,本年收入21 443 634.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 443 634.1元(本级财力21 278 102.6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165 531.45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及支出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1 443 634.1元。其中,基本支出17 278 040.93元,项目支出4 165 593.17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1 278 102.65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1 067 052.73 元,减率 4.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综合考评奖减少,县级项目经费安排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2 576 435.7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1 238 863.7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3.农林水支出16 268 590.5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及机关单位的日常运行,包含县级财政拨款的项目经费,如:森林防火及核桃种植等;
4.住房保障支出1359 74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1.工资福利支出14 760 955.52元(其中:基本支出14 760 955.5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2.商品和服务费支出5 761 262.58元((其中:基本支出1 600 669.41元,项目支出4 160 593.17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6 416元(其中:基本支出916 41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退休费;
4.其他支出5 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 000元)主要用于林业其他方面的支出。
四、机关2019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机关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华宁县林业机关财务总收入21 443 634.1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 -1 421 667.73元,减率6.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综合考评奖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 443 634.1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机关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机关财政拨款收入21 443 634.1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1 421 667.73 元,减率6.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综合考评奖减少。其中,本年收入21 443 634.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 443 634.1元(本级财力21 278 102.6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165 531.45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机关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机关经费支出预算 21 443 634.1元。其中,基本支出17 278 040.93元,项目支出4 165 593.17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1 278 102.65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1 067 052.73 元,减率 4.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综合考评奖减少,县级项目经费安排减少。
按功能科目分组:
1.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2 576 435.7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1 238 863.7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3.农林水支出16 268 590.5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及机关单位的日常运行,包含县级财政拨款的项目经费,如:森林防火及核桃种植等;
4.住房保障支出1359 74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
按经济科目分组:
1.工资福利支出14 760 955.52元(其中:基本支出14 760 955.5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2.商品和服务费支出5 761 262.58元((其中:基本支出1 600 669.41元,项目支出4 160 593.17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6 416元(其中:基本支出916 41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退休费;
4.其他支出5 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 000元)主要用于林业其他方面的支出。
五、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华宁县林业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 760 955.52元占基本支出的85.44%,与上年对比减718 822.61元减4.6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及奖金减少;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 600 669.41元占基本支出的9.26%,与上年对比增加66 269.41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6 416元占基本支出的5.3%,比上年减43 584元,减4.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生活费由社保发放,没有在预算内。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 165 953.17元,如森林防火、核桃产业发展项目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725 246.83元减14.83%,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县财政困难安排项目资金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华宁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 760 955.52元占基本支出的85.44%,与上年对比减718 822.61元减4.6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及奖金减少;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 600 669.41元占基本支出的9.26%,与上年对比增加66 269.41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6 416元占基本支出的5.3%,比上年减43 584元,减4.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生活费由社保发放,没有在预算内。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林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 165 953.17元,如森林防火、核桃产业发展项目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725 246.83元减14.83%,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县财政困难安排项目资金减少。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 150 000 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
八“三公”经费安排及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林业部门财政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林业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比2018年增(减)0元,增(减)0%。
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华宁县林业部门公务接待经费74 400元,比2018年减3 200元,减4.12%,减少变动原因为:人员减少4人。
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华宁县林业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42 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18年增(减)0元,增(减)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 000元,比2018年增(减)0元,增(减)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宁县林业部门资产总额 20 708 106.88元,其中,流动资产 12 695 313.72元,固定资产8 012 792.1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无形资产 1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0元。
十、关于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十一、关于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
十二、关于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一)人员减少4人;
(二)综合考评奖减少;
十三、关于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财政困难安排项目资金减少。
十四、关于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 1 个,二级项目 6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 165 593.17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 165 593.17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 165 593.17元。2019 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 165 593.17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 165 593.17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 165 593.17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增减 0个。
(一)项目评价总目标:
2019年我部门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总目标是:
实现有支出就要有效益,投入就要有产出的总体目标,将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项目资金安排相结合,并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评价范围及目的:
2019年华宁县林业部门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共包含一级项目 1个,金额 4 165 593.17元;二级项目6个,金额4 165 593.17 元。评价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林业资金管理,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林业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2019年我部门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是100分,包括 产出 、效益、满意度等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占40分,主要评价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的完成情况;效益指标40分主要评价项目的进展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占2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对百姓的受益情况。
(四)项目评价方法说明
2019年我部门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方法为:
评价结果达到良以上的项目,继续予以支持;
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督促整改,从紧考虑下一年的资金安排;
3.评价结果 为差的项目,及时调整或撤销项目资金。
(五)项目评价结果说明:
2019年我部门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
优良
(六)重点项目项目目标评价情况说明:
在 2019年我部门年初预算项目中,列为重点项目的有0个。
十五、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通过项目绩效评价带动战略的实施,实现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6.5‰以内,防治率控制在85%以上,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8%,监测率控制地90%。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控制在2‰以内,涉林案件查处率达85%以上,林业总产值占全县农业总产值比例上升10个百分点,人均林业收入增100元;引导龙头林产品深加工企业规模化经营,规范性发展林业产业协会组织,推动现代林业科学化、社会化、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机械化发展。
十六、部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21 443 634.1元,预算支出21 443 634.1元,其中基本支出17 278 040.93元,项目支出4 165 593.17元,预算收入支出比上年减少1 421 658.73元,减6.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奖金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十七、其他公开信息:
无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四部分: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二、项目支出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附件4.
华宁县林业部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概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是华宁县林局(本级)、华宁县森林公安局、东山林场。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 34人,事业编制81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0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2辆。
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强经费管理、公务用车等日常开支的管理;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联,建立并维护与外单位组织的公共关系;规范业务支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华宁县林业部门财务总收入21 443 634.1元,总支出21 443 634.1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8040.93元,项目支出4 165 593.17元。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预算编制方面: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度所需公用经费和基本支出明细,并由局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2、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情况: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华宁县林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资产管理、财务报销程序及权限、政府采购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系统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并基本得到有效执行。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报账制度。基本做到了支出分项归类,核算清晰完整,账务处理及时规范。
3、“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情况:在各项制度中明确规定公务接待实施程序、陪餐人数控制、用餐标准、必须附接待函等,公务车辆用车程序、车辆使用管理程序、各项费用报销程序等,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进一步规范林业资金管理,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林业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指标体系
2019年我部门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是100分,包括 产出 、效益、满意度等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占40分,主要评价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的完成情况;效益指标40分主要评价项目的进展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占2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对百姓的受益情况。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领导重视,广泛宣传部门整体自评的重要性。设立评价目的、制定评价依据、细则和评价方法。
2.组织实施
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分管领导、 项目分管领导、办公室、营林站、核桃办、计财股长为成员 的绩效评价小组,主要负责林业局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对本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自评,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编制,整体支出合理,绩效评价为优良。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处在初级探索阶段,评价方法发展不平衡,导致财政支出绩效还不能发挥最大的效果。林业项目由于受到造林季节性影响及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部分项目需要3年甚至5年才能完成项目验收,项目资金才能全部形成支出,按照现行的财政结余资金管理体制,结转2年未支出的项目资金收回财政,造成未完成的项目资金被收回,影响项目实施成效。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预算编制准确,县财政顺利通过我局预算。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2018本年度内未出现廉政风险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华宁县林业局
2019年2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042400232700111
附件3.华宁县林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