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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华宁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2.拟定华宁县林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县属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种草、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及森林分类经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籽、苗木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管理;指导监督造林绿化的检查考核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产品凭证运输、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及票证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上报和林地、林权管理;监督、指导有关林草规划费的征收和管理。
5.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6.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进行林草重大基建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初审和报批,指导林草基本建设。
7.负责林草资源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草规划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8.林草科技队伍,做好林草科技的宣传、推广和涉林外事工作。
9.预防和打击盗伐、滥伐、毁林、毁苗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草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活动。
10.预防和打击纵火或过失造成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活动。
11.打击盗窃、哄抢、非法经营、非法收购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
12.打击伪造、倒卖木材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凭证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包含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预算单位一个,下属预算单位一个为华宁县东山国有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林业和草原工作的主要目标:扎实开展森林资源草原监管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病虫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加强涉林案件办理,主动服务涉林项目,保护华宁绿水青山。积极推进国土绿化及生态修复工作,推进林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华宁金山银山,有效推进“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建设一批“森林乡村”,助推华宁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1、壮大高原特色产业。着力推进高原特色林产业发展,强化科技驱动,围绕“绿色食品牌”建设,推动市场建设和品牌打造,巩固做好400亩林下中药材种植宣传指导工作,持续推动核桃、柿子产业朝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多元化、生态化发展。
2、聚力推进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的强力抓手,围绕“县城面山绿化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2020年10000亩森林抚育项目、10000亩低效林改造及退耕还林等项目的实施。
3、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管,健全林草执法工作制度,提升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工作落实,不断优化服务,最大限度为涉林审批事项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精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4、紧抓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抓好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自然灾害的发生,确保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安全。
5、着力改善民生事业。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结合招商引资,鼓励创新创业,切实为林农增收开辟新路径。
6、紧盯思想政治建设。抓牢林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积极落实平安华宁建设、依法治县、扫黑除恶、反邪教、反恐怖、信访和防艾禁毒等工作。持续推进思想教育工作,认真抓好退役军人、意识形态、政务信息、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等工作。
7、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执行,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和力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70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编制6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9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9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8.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7.37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县级项目经费安排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98.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8.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8.33万元(本级财力1694.9万元,专项收入1.2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7.37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县级项目经费安排减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98.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9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3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职务变动,正常晋升及住房公积金调增;项目支出403.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7.7万元,下降37.07%,主要原因是县级项目经费安排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的支出193.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卫生健康科目的支出103.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节能环保科目的支出132.18万元,主要用于黑杨种植地租补助;
农林水科目的支出1157.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及机关单位的日常运行,包含县级财政拨款的项目经费,如: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灾保险等;
住房保障科目的支出111.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林草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4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2.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林草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林草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44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2.86%,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约68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人数较上年年初预算时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林草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黑杨种植地租补助项目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保护生态环境,吸收尾气、净化空气,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补助通小路480亩黑杨种植地租132.18万元/年。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返还专项经费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支付冲麦苗圃农田及农地租金,完成林业志修编,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扎实推进林草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项目,着力保护华宁绿水青山,打造金山银山,助推华宁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三)县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玉溪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指标:1、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即年度森林火灾不超过6次;2、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即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 60公顷;3、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4、年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
(四)县级森林火灾保险配套经费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2021年公益林、商品林的森林火灾保险投保任务。完成2021年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完成上级部门交代的防火任务,保护全县范围内的森林草原资源,保障林农权益,提升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五)县级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专项资金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结合实际,不断整合项目资源,集中开展城镇面山、重点交通沿线等重点地区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扎实推进林草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项目,着力保护华宁绿水青山,打造金山银山,助推华宁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用于保障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4.3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气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与上年对比增加2.97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会经费计算标准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2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042400232700111
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202102040531265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