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是全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华宁县卫计系统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机构发挥职能,形成合力,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与监管,全方位指导和帮助托幼机构加强卫生保健工作,维护儿童身体健康。
规范制度细化管理。卫计局联合教育局先后制定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表》,细化管理措施,规范针对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为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和减少儿童安全隐患提供了制度保障。
强化保健人员培训。华宁县坚持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知识培训。2018年,我县集中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或主要负责人29人,进行卫生保健相关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了《儿童意外伤害防范与处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表》等内容,使各托幼机构掌握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了解儿童意外伤害的防范与处理,牢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标准,为推动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注重体检结果运用。一是为全面了解儿童生长发育情况,促进儿童健康,县妇计中心坚持每年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儿童体检。2018年,对宁州街道7所托幼机构共1814名儿童进行常规体检。体检项目齐全,达到全面反映儿童健康发育水平的目的。通过对体检结果汇总分析,向托幼机构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干预措施和儿童注意事项。二是定期开展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体检,按要求发放《健康证》。2018年,全县共体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291人,发放健康证290本,检出因病未发放《健康证》1人并告知须调离工作岗位。
加强儿童预防接种。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学校一起对2018年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检查。全县幼儿园数79所,入托儿童数2624人,查验儿童数2624人,无接种证儿童数4人,补证儿童数4人,全程接种儿童数2422人,需补种儿童数202人,补种儿童数200人。通过查验,督促未接种及未全程接种的儿童应种补种,提高预防接种率,最大限度降低传染病发生。
强化流行传染病防控。一是开展全县幼儿园学校卫生检查,督促学校坚持做好晨检、因病缺课统计、饮用水消毒等学校卫生工作,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知识宣传。二是加大手足口病防控力度。2018年,幼儿园发生手足口病疫情21起,流行性感冒2起,针对手足口病高发态势。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强化职责压实责任,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加大宣传培训,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印制预防手足口病宣传海报1100张下发至全县各村委会、学校、公共场所进行粘贴,向各完小、幼儿园发放预防手足口病告知单20000份,由学生家长签名告知;加强重点疫区、重点学校、重点人群督导,先后对手足口病发病前三位的青龙镇、盘溪镇及宁州街道辖区内部分幼儿园、卫生室进行手足口病防控督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辖区医院感染控制及患儿病家消毒工作,共发放消毒灵粉9600袋、消毒灵片144瓶。同时加强疫情监测,规范处置聚集疫情。三是强化学校结核病管理。年内联合教育局下发《关于印发华宁县入学新生和教职员工常规结核病检查方案的通知》,对幼儿园入园新生进行了结核病体检工作,幼儿园学前班筛查1351人,幼儿园学前班新生未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病例。
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加强托幼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消除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目前,我县幼儿园有79所,幼儿教师141人,幼儿2624人。年内,县卫生监督局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卫生监督、饮用水卫生监督、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督,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未发现违法行为,各托幼机构工作资料齐全并能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