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三项措施落实2018年度老年人
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华宁县自7月6日启动“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以来,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围绕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较好的完成了任务。2018年,全县投保老年人21627人,收取保费1081350元,投保人数较2017年增长5276人,同比增长32.27%,已超额完成2018年市级下达目标任务6627人。其中,华溪镇投保1345人,超额完成22%,宁州街道投保6876人,超额完成18%,青龙镇投保4835人,超额完成12%,通红甸乡投保972人,超额完成8%,盘溪镇投保4468人,超额完成1.5%。同时,该项工作也得到了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县退管中心投保1571人,收取保费78550元,老干部局投保95人,收取保费4750元。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的结果。工作启动后,我县及时召开县、乡镇(街道)、村三级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同时,细分各乡镇(街道)的投保任务,乡镇(街道)再细分村级投保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开展好投保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精心安排组织,狠抓任务落实的结果。首先是保障人员到位,在工作正式启动以后,我局经研究,将干部职工分为5个组,先后三次分别深入5个乡镇(街道),配合乡镇(街道)开展工作,充分提高村(组)干部的积极性。然后采取多元的 “投保方式”,鼓励各村社区结合自身实际想方设法完成任务,一种方式是对全县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统一投保,共涉及人员386人,投保金额19300元;另一种方式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老年人投保,今年宁州街道城关社区、西门社区、甸尾社区、上村社区、华溪镇华溪社区、独家村村委会、盘溪镇下街社区、东升社区均已全额资助方式对老年人进行补助投保,共涉及老年人2925人,投保金额146250元;再者就是给乡镇(街道)分配补助名额,对各辖区内的低保老人、建档立卡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等困难老人全额资助投保,共涉及294人,投保金额14700元。最后是督查跟进,为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实时掌握工作进度,采取“日报制”,要求各乡镇(街道)每天向县老龄办上报进展情况,县老龄办形成通报发到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今年共形成通报5期。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实效的结果。工作中,各乡镇(街道)老龄办、民政办主动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加强协作配合,逐步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工作协作机制,合力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中国人寿保险华宁县支公司认真做好业务咨询、培训、承保、以及数据反馈等有关工作,不断提高为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绿色服务通道建设,开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专柜,为投保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同时,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今年每个乡镇(街道)均配备一名保险专职服务人员负责本辖区的业务咨询,保费收缴,数据统计等工作。同时也为后期化解调处保险业务特别是理赔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让广大老年群众得实惠、享关怀,自觉自愿参与到投保工作中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