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宁州街道办事处,县属各部、委、办、局和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安全收集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做到既有效防止疾病的传染和流行,又有效节约有限资源。疑似病例或确诊患者佩戴后的口罩,不得随意丢弃,应视作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有关流程处理。
二、科学合理布设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显标识。各乡镇(街道)要在各村(社区)小组设置至少1只废弃口罩收集桶在显眼位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在公共场所设置数量充足的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确保废弃口罩收集工作落到实处;居住小区主管部门、社区和物业要加强对各个小区的监管力度,确保每个小区出入口均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县卫生健康局要在各医疗机构、留验点以及留观点设置医疗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
三、严禁废弃口罩重复使用。公共场所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要内设塑料袋内衬,废弃口罩应准确投入收集桶中。在家中丢弃废弃口罩的,应使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再投入收集桶。环卫保洁人员对收集桶内的塑料袋在收运过程中要包好扎紧。废弃口罩的收集、运输和终端处理,须实行全流程密闭管理,严禁回收及分拣。对于回收、售卖废弃口罩等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杜绝再次流入市场。举报电话:县城建监察大队0877-5019369;县卫生健康局0877-5011492。
四、加强环卫人员防护。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城管部门积极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防护用具和作业程序的专业培训,增强环卫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提供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并严格监督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要及时清洗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过氧乙酸消毒液等,做好消毒灭菌。
五、废弃口罩要日产日清。废弃口罩每日收集运输不少于2次。收集桶、清运点、运输车辆、转运站必须进行随时消毒和每天终末消毒。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六、强化责任落实。环卫、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共同督促废弃口罩的规范处置工作落实。宣传组要加强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护意识,强化公众监督,确保不留死角。
华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