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盛景-迎秀苑(三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的批复 |
华宁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华城盛景-迎秀苑(三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申请收悉。根据我局于2014年4月17日组织召开的技术评审会意见,设计单位完成了该项目的水保方案报批稿的编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的编制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等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的要求。基本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华城盛景-迎秀苑(三期)建设项目位于华宁县宁州街道办甸尾社区居委会召宝冲村旁,中心地理座标北纬24°11′58.88",东经102°56′32.76"。项目区处于河滨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交通极其便利,为建设类项目。项目所在地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云政发【2007】165号)中的省级重点治理区和重点监督区,同时属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水利部 办水保【2013】188号)中的重点治理区。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Ⅰ级标准。本项目征占地面积1.85hm2,项目计划于2015年1月开工,于2016年6月竣工。项目总投资49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250万元。
二、同意华城盛景-迎秀苑(三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防治责任总面积2.00hm2,其中项目建设区包括建构筑物区、道路广场区和绿化区,面积1.85hm2;直接影响区主要为项目区红线外2-3m范围,面积0.15hm2。同意方案对工程建设占地类型的分析,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85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80hm2,为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水田。
三、同意对项目的土石方平衡及流向分析。本项目建设共开挖土石方0.71万m3,总回填4.68万m3,其中场地平整回填3.79万m3,已由城市建设综合调配完成,建设期间回填0.71万m3,后期绿化覆土0.18万m3全部外购,本项目不产生永久弃渣。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水土保持设施的分析评价,在主体工程设计中,道路及场地硬化、围墙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但主要为满足主体工程运营和安全需要,不计入水土保持工程,不计列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主体工程设计中的绿化工程、排水管工程,在维护主体工程安全运行的同时,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计入水土保持工程,计列为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预测,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量为180.35t。同意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原则、防治目标及总体布局。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相结合综合治理,按分区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原则同意本方案新增的水保防治措施,对整个项目区提出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措施及要求,在道路广场区增设临时排水沟、车辆清洁池及临时沉沙池等措施,绿化区新增临时沉沙池、临时砂石料挡墙等措施。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目的、原则、范围、分区及监测点的布设,监测内容、方法、计划基本可靠。共布设4个监测点,施工期建构筑物区、道路广场区及绿化区各1个,自然恢复期在绿化区布置1个。监测时段2.5年,包括项目施工期1.5年,自然恢复期1年。
六、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费率标准基本符合规定,基础单价基本合理。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45.06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设水保措施124.00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21.06万元,新增水保投资中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80万元。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及组织领导、技术保证、资金管理、监督、监理、监测和竣工验收等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八、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水保方案防治措施实施进度的要求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将本方案的有关内容纳入工程施工管理中,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各防治分区占地,严格安方案规范开挖回填土方,确保项目建设期间不造成任何水土流失。
(三)定期向县水利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工程建设中占用和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依法应该向国家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合计1.80万元。
(五)工程实施中重大设计变更要报县水利局批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应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主设要求认真落实好该项目具有水保功能的临时拦挡措施。
九、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完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计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十、华宁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的指导工作,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附件:华城盛景-迎秀苑(三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华宁县水利局
2014年4月30日
华水保复〔2014〕4号附件 项目特性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