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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华宁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负责全县水资源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华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负责指导新建工程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审查,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预报和综合治理,并定期公告,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办华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部门和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负责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华宁县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为总基调,发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聚力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新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74亿元,占市级任务3.2亿元的54.4%。整合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完成水土治理面积12.96平方公里,新增灌溉面积0.34万亩。一年来,我们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弥补工程建设短板。突出抓好矣则河水库扩建、雨勒冲水库、小箐水库新建,开工建设青龙河斗居段、5座小(二)型水库改扩建以及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工程。其中:矣则河水库扩建已试蓄水563万立方米,雨勒冲水库工程完成总进度的90%,第二件国家援建烟草水源工程小箐水库工程于12月11日启动大坝填筑。董家山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完工,并开始试供水。分水岭水库工程已建成蓄水,并通过竣工验收,移交青龙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三家村水库项目初步设计通过省烟草公司复核,待上报国家烟草局审查。玉泉山水库项目可行性研究已批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工作,水利基础设施布局空间规划、华宁县水利“十四五”规划开始启动。
二是构筑防汛抗旱安全挡板。我县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措施得力,成效明显。3月至5月底,为缓解旱情,我局组织从水库调水742万立方米。全县共投入抗旱资金2464.84万元,投入抗旱人数29730人,机动抗旱抽水设备8360台,机动运输车辆1973辆。实现抗旱灌溉面积158890亩,临时解决12155人饮水困难。防汛方面,我局及时修订和完善各类防汛预案,以辖区为单位定职定责,加强汛前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对重险地段的防范进行周密部署,组织开展全县水库防汛预案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演练。5月1日起,启动24小时防汛值班机制,确保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履职到位,确保雨情监测预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三项措施落实到位。目前汛期已结束,实现安全度汛目标。为应对旱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抢抓蓄水,年末全县水库坝塘蓄水2959.39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少253万立方米,占市下达蓄水计划3340万立方米的89%。
三是延伸河(湖)长制保护长版。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2019年县三级河(湖)长巡河(湖)897次,开展清河行动143次。落实清水行动,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四乱”问题,完成问题整改销号156件,销号率100%,极大改善了河湖水环境。
同时,编制完成“一河一档”,建立“一河一策”台账,配合市级编制《南盘江保护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0年)》;启动《南盘江(华宁段)水域岸线保护和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南盘江污染源调查工作,记录问题103个。在原水质监测基础上增加监测断面,达到南盘江16条支流全覆盖。编制 “一张图、一张表、一本书”,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实时掌握水质污染情况。
四是织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护板。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划定,配合省市完成乡镇以上集中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2019年实有取水许可证数75套,年审核准水量88907.55万立方米。编制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方案初稿,13座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正在推进。加大水资源费和水保设施补偿费征缴力度,2019年实收水资源费26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5.64万元。开展河湖、水库专项执法检查11次,水保监督执法检查68次,检查项目68个。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0件,验收备案7件。
五是守住依法治水底板。按照“放管服”要求,合理划分水利部门事权,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保持对河道非法采砂高压打击态势,坚决遏制南盘江、曲江等重点水域各类违法违规采砂现象。取缔非法采砂点15个,责令拆除非法采砂船16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严格督促整改到位,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制,全年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发生。
六是奏响保稳定促发展快板。克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行业扶贫成效明显,联系点扶贫精准到位。385件饮水安全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527人实现全覆盖,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均达到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标准,水质总体达标。持续投入635万元,助力联系点郭家营社区、磨沙塘村委会、山羊母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77户建档立卡户全部脱贫。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解决盘溪水牌山土地纠纷和通红甸大龙树房屋受损事宜,全年无重大矛盾纠纷发生。积极协调处理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华宁县段遗留问题,持续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拿到辛苦钱,过上幸福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华宁县水利局
2.其他事业单位:华宁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华宁县盘溪矣则河水库管理所、华宁县水利局华盘大沟管理所、华宁县水利局老里箐水库管理所、华宁县白龙河水库管理所、华宁县糯节河水库管理所、华宁县核桃冲水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水利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77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8.92万元,占总收入的99.2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万元,占总收入的0.78%。与上年对比增加2456.37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水利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76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55万元,占总支出的21.06%;项目支出4553.70万元,占总支出的78.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50.7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4.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43万元,主要原因是补发2018年绩效工资及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53.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76.2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上级补助增多。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110401-生态保护支出107.00万元,主要用于2016重点小型水利项目。
2.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95.50万元,主要用于高效节水项目、规模化节水项目、中央水利发展项目等。
3.2111201-可再生能源支出24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4.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47.10万元,主要用于烟草援建项目。
5.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白龙河水库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
6.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36.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协管员补助。
7.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010.00万元,主要用于核桃冲水库建设、小箐水库项目建设。
8.213030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74.98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经费、南盘江治理项目。
9.2130315-抗旱支出228.75万元,主要用于抗旱项目。
10.2130316-农田水利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11.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3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饮项目。
12.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53.37万元,主要用于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3.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2%。与上年对比增加2442.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资金拨付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补发2018年绩效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支付华宁县水利局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单位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8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2%。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
12.农林水(类)支出339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8%。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809.92万元,项目支出2589.1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0万元,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预算的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的75.6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政府职能划转到其他部门,业务往来减少,缩减开支,公务接待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52万元,下降4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0.00万元,增减变动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5万元,下降30.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政府职能划转到其他部门,业务往来减少,缩减开支,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万元,占24.34%;公务接待费支出3.73万元,占75.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水源工程为重点的“水网”项目建设、民生水利建设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抗旱减灾,防汛保安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农业高效节水减排、小农水重点县、水利整村推进等项目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4.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747.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主要用于省级、市级及乡镇人员来本部门业务对接所发生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7万元,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培训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66万元,邮电费0.3万元,会议费3.96万元,培训费3.31万元,公务接待费3.41万元,工会费、福利费7.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宁县水利局资产总额15648.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65.43万元,固定资产6439.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235.91万元,其他资产2107.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33.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85.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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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
2019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2019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的填报
根据年初预算申报时申报的部门绩效目标,结合年初的部门工作计划以及和玉溪市2019年水利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的重点部门工作事项,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强化固定资产投资执行,2019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确保完成1.5亿元以上、力争完成1.6亿元以上。
2.加快2019年度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确保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多半。其中: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涉及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上半年完成80%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等项目上半年完成60%以上;年底前中央投资计划100%完成
3.及时落实水利建设资金,确保中央、省、市级投资计划下达后2个月内县水利资金100%到位。
4.加快续建的矣则河中型水库、核桃冲、雨勒冲、小箐3件小⑴型水库建设;年底完成核桃冲小⑴型水库建设任务。
5.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19年完成2座除险加固、新启动实施3座除险加固。
6.完成规划内青龙河青龙段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加快青龙河斗居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进度。
7.到2019年底,累计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数。
8.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
9.社会效益: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没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0.经济效益: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8年下降23%以下;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1%以上。
11.生态效益: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
1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文件,明确自评要求,分析各项自评内容、指标内涵,制定工作方案,收集相关资料。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及责任,按要求组织实施,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通过自评了解和掌握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效,检验支出的效率与效果;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分析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通过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局绩效自评工作组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的要求进行自评,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1.5分,等级为“优”。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华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按照《华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度本级财力安排项目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1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0万元,资金使用率10%。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对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资金拨付严格,没有改变资金使用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落实清水行动,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四乱”问题。
(2)华宁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经费成本性支出项目:2019年非税收入返还经费落实40.65万元,其中三家村水库支出3.31万元、二龙山4万元、 磨砂塘3.5万元、宁州5.5万元、通红甸3万元、白龙河2.5万元、老里箐2.5万元;其他剩余部分单位用于工作经费开支。
(3)华宁县防汛抗旱应急项目:大力实施抗旱水源、渠道疏浚、田间配套等工程,抓紧对现有水源及渠系工程进行清淤、整修、配套和除险加固,不断提高综合抗旱能力。我县及时对旱情进行分析研判,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梳理了急需实施的抗旱应急项目64件,共预计投资496.37万元,其中,人畜饮水抗旱应急项目19件,预计投资175.03万元;保供水渠道抢修26件,预计投资241.94万元;坝塘维修15件,预计投资33.5万元;其他项目4件,预计投资45.9万元。在市级相关部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已争取上级抗旱资金105万元。
(4)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019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华宁县预算共382万元,分别为山洪灾害防治25万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57万元。华宁县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0.6分,其中,分别为河长制90.14分,中小河流治理50.68分,山洪灾害防治91.94分,农田水利91.07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91.19分,农田水利维修养护93分,县级以下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94.5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94.8分。项目总体执行、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成效情况总体较好。
(5)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成立了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的项目法人。严格项目“四制”监管程序,确定了项目法人,实行了项目公开挂网的招投标,签订了项目监理合同及设备供货合同等。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通过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消除了发电设备的安全隐患,有利于运行管理,有效地促进电站安全生产达标评级和推进绿色水电发展。
(6)南盘江岸线综合治理项目:2019年河长制工作经费落实110万元,其中,104.33万元已拨付各乡镇用于河道治理,剩余5.67万元,用于2020年南盘江治理经费开支。根据县财政局文件要求,我们认真组织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项目自评90.1分。
(7)小箐水库烟草援建项目市级配套专项资金:目前烟草援建资金到位2929.55万元(到位40% ),政府配套资金到位2316.07万元(到位率100%)已完成四通一平、大坝截槽开挖、灌浆盖板浇筑(共173m)、坝基帷幕灌浆(共2162.4m)、导流隧洞贯通开挖(长182.5m)以及洞身浇筑(185m)、竖井开挖及浇筑、溢洪道开挖、导流管道安置、围堰填筑、大坝清基、输水隧洞进口有压段及廊道段开挖(335m)以及浇筑(325m)。正在建设的内容有:输水隧洞出口开挖395m;小白厂引水隧洞出口开挖287m,进口开挖300m;平顶山引水隧洞出口开挖250m;西干渠平台开挖2km,管道安装1200m,明渠浇筑480m。完成工程总体形象进度的51.3%。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042400233201111
华宁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