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水利局在2024年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和市委水利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华宁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华宁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举措,现将一年来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优化职能体系,全面提高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深入梳理政务,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水利政务服务流程,充分给予水利窗口,实现线上线下办理各项事务,提高机关、所属单位以及办事窗口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便民服务意识。七是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人员公仆意识,净化执法环境。
优化水利投资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优化投资开发环境,规范政府投资类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要。求运行,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企业进入水利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必要时提供指导和政策支持;企业投资项目涉及水环境治理和防洪安全的,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中优先给予安排。在工作开展中强化服务意识,以服务促管理。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压实监督管理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积极推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协调原磨沙搬迁户群体上访事件中,我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配合县政府成功化解该信访件,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我县水资源问题复杂、各种矛盾、利益关系相互交织的实际,制定了《华宁县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水资源的治理开发与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依法规范各方面的涉水行为,不断推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水进程。
(三)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建设,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一是我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结合自身实际,聘请云南长禾律师事务所王志刚为法律顾问。负责日常的法制业务工作,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及上报政府常委会议题等,都经法律顾问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并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宣传讲座,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二是制定了《华宁县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华宁县水利局信息发布保密制度》及《华宁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试行)》。根据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细化公开项目至各股室中心,要求各股室中心上报的信息交由办公室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微信平台或实地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领导分管,建立了信息上报、保密审核和公开的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良好。
(四)健全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聚力管水治水,不断强化水行政执法。一是强化水土保持治理,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024年我局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4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8件,截止目前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共计32次、检查项目22件、下发监督检查意见4件、下发整改通知3件。有效的防止了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危害,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截止目前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共计147.67万元;二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依法治水。截止11月份,开展水行政专项执法检查10次,生态流量专项检查10次,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总体达标,及时化解群众水事矛盾纠纷案件,征收水资源费101余万元。三是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更新落实2024年南盘江华宁段、曲江华宁段采砂管理河长、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压实采砂监管责任。落实好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填写采运单500余份录入系统。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堆砂场,2024年5月10日至5月14日,县水利局联合盘溪镇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共出动人员120人次,将南盘江石门段堆放砂石、器械全部拆除、清运至河道管理范围外,并对石门段采砂段河道平整修复。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管,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6件。
(五)健全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常态化做好涉水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跟踪督查检查。并认真开展好了年后复工复产、节假日、汛期、重要施工节点、“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深入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截止10月23日,共组织开展了包括安全生产、防溺水、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防、超限超载、食品安全等各类检查27次,检查出隐患共计73个,现已整改隐患61个,对未解决的隐患将会督促整改到位,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聚力民生水利,抗旱防汛取得胜利。水利局认真履行抗旱保供水职责,全力投身抗旱保供水工作,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保障3年行动和抗旱应急项目的实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70万元实施抗旱应急人饮项目15个,全力保障农村人饮,制定供水方案,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生产生活用水。进入汛期以来,严格按照“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工作目标,多次组织召开防汛抗旱会议,定期开展防汛安全检查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防汛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抓好责任落实、预案修订演练、风险隐患排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等各项防汛工作落实,完善了山洪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向责任人发送预警短信582条,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同时,抓住今年雨水较好的有利时机,抓实水库坝塘蓄水工作,截至10月23日,全县年累计降水量786.7mm,比去年同期多112mm。全县库塘蓄水3094.2万m³,电站蓄水672万m³,水池水窖蓄水174万m³,共计蓄水3940.2万m³,确保今冬明春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下沉基层一线,服务发展大局。我局坚持把作风建设挺在前面,心中始终装着人民。2024年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及县政协提案21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15件,县政协提案6件。内容主要涉及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抗旱应急工程、人畜饮水、小坝塘修建等。水利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列为全局重要工作来抓,局党组专题研究,局长亲自安排部署、协调督办,局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职责领办每件建议。
截止目前,15件人大代表建议已解决4件、6件县政协提案已解决2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已纳入规划,争取项目实施。针对盘溪大龙潭调水工程与当地群众生产用水存在的较大矛盾,群众多次上访的问题,华宁县水利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矛盾化解工作,确保了玉溪中心城区调水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深入基层,积极化解旱季水源紧张产生的用水矛盾纠纷,引导签订用水协议,确保通红甸乡大岭干小组村民人畜用水得到有效保障,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效
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努力实现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2022年组织新进和原有人员11人参加省执法证学习和统一考试。通过组织学习和参加统一考试,华宁县水利局具有执法资格人员扩充到26人,执法队伍不断壮大。
在执法过程中,华宁水利局本着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的原则,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进行人性化执法。2022年全县共排查发现“四乱”问题5个,其中乱占河道种植农作物问题3个,河边乱堆乱倒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销号。
(八)夯实科技保障,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电子执法档案,取水许可审批、水土保持审批、河道采砂审批及水行政检查、水行政处罚等相关资料及时录入“互联网+监管执法”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水利部电子证照系统等相关平台,统一归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信息,积极推进智慧执法,构建行政执法数字化平台。
(九)强化统筹协调责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一是成立华宁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长为组员的领导机制,统一领导、统筹部署,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并于6月20日举行2022年第六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县水利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促进我县水利事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华宁县水利局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
我局已制定了《华宁县水利局“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抓好部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抓住“质量月”、“安全月”、“宪法周”等契机,做好普法宣传。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28 日,组织开展水法宣传,全局共出动人员18人次,出动宣传车辆 4(台)次,播放宣传录音3种共50次,发放水法、水土保持法、节水、防汛抗旱和河湖保护等宣传资料5000多张,张贴宣传画8套,悬挂宣传布标4条,环保宣传袋800只,24小时滚动显示宣传口号2条,宣传面达全县五个乡镇(街道)的主要集市。同时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培训,2022年4月16日上午,华宁县水利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新水法严格贯彻了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新思路。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进展不平衡。由于受各方面因素制约,涉及水行政执法的各科室推进步伐不齐。二是思想重视不够,对实施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松懈。三是执法力量薄弱,我局行政执法涉及水政、水土保持及河道采砂,执法面广量大,由于编制所限,队伍人员不足,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困难。四是法律顾问潜力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受人员数量、时间、精力等因素的制约,法律顾问还未能全方位、多角度参与我局决策和日常涉法事务。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继续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主义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用法治思维指导水利各项工作。
二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最基本的要求,坚持在法治的框架内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恪守国家法律法规,时刻敬畏法律,不触摸法律红线,确保决策依法、遇事讲法、办事懂法、自己守法,带头推动决策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进行 。
三是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水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综合素质,使执法人员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加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研究部署,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全面履行管水治水职责。
四是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对我局事务的参与力度,进一步扩大依法行政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的范围。
五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一把手”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所有重大事项按程序依法依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