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溪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引 言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华溪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将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布。联系方式:0877-5081001。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华溪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属各办、中心、所负责同志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编制了《华溪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华溪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三是进一步科学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分类处置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科学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在进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确定给予公开或者不予公开,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分类处理,符合主动公开规定的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符合依申请公开规定的按程序和规定公开,不予公开的严格保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咨询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我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认真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推进工作落实,及时公开发布华溪镇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办公地址等各类信息,及时公开为群众办事完成情况等,2023年度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0余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0条。切实做好政府网站等媒体政民互动回应工作,在微信公众号收到互动留言25条,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及时给予回复澄清。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圆满答复。
2023年,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为契机,举全镇之力开展城乡环境和“十乱”现象整治攻坚行动,创建工作通过市级验收,综合成绩在全市排名第3。累计拆除临危建筑22宗2783平方米,新划设停车线1800米、车位659个,道路硬化800米;全力打通南华街“断头路”,让群众出行更加便捷;积极协调项目资金12万元,完成桔园巷片区“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工作,解决困扰群众多年的污水横流问题,全覆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出动机械57台次、人工2900人次,清理各类垃圾630多吨,同步更换垃圾收集清运车1辆、分类垃圾亭10个;投入8万余元,对集镇区12条街巷进行电、网线路全面整治。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做到了沿路、沿河村组垃圾定点堆放、定时清运、专人管理。投资570万元,完成黄豆地、小新寨、西康勒3个小组“一水两污”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厕所革命”,完成户厕改造103座,新建公厕6座。树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25次、镇级河长巡河156次、村级河长巡河623次。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完成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疑似图斑核查38个,依法开展林业执法行动,处置行政案件39件。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率先在全县完成耕地流出整治158亩,完成新增耕地垦造63.64亩。全面启动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提质绿化改造机关事业单位1个、绿美村庄13个,建设绿美工厂1个,绿美商铺18个,绿美庭院228个,集镇区提质改造绿美景观7处,全镇提质改造绿化面积18000平方米,新增村庄内植树1650株,积极申报省级绿美乡镇及省级绿美村庄2个,市级绿美村庄11个,甫甸社区被市级认定为美丽乡村三星级管理乡村。
2023年度,华溪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虽然我镇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认真履职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镇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形式和渠道单一,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群众通过其他途径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主要以工作动态信息公开为主,其他信息公开较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公开内容主要以工作动态信息为主,内容单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对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及时公开。同时在管护好两个网站的基础上,对于脱贫攻坚、河长制、民政救助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除在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外,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三是注重实效,规范公开形式。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制定、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措施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工作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让政务公开服务于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