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教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以及市、县关于做好信息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要求,华宁县教育局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成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个方面,对2017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了报告。完整年度报告将会在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以及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进行公开发布。
如有疑问,可咨询华宁县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5013800。
一、概述
按照《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贯彻落实玉溪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华政办〔2017〕58号)要求,华宁县教育局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华宁教育实际,大力增强公开实效,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和我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张利民任组长,副局长史燕刚任副组长,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推进部署,责任领导落实具体措施,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办人员积极主动作为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于年初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听取了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年的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局领导班子定期组织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
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要求,华宁县教育局坚持创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细化工作要点,分解任务方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由行政办公室牵头并具体负责,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表对标压实责任,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坚决贯彻“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工作原则,按照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加强组织统筹和工作定期汇报制度,第一责任人随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促进了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落实任务,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做好政务公开平台栏目的建设维护工作
按照县政府对政府网站的管理维护要求,华宁县教育局积极强化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建设,明确了政府网站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等教育相关栏目,并在华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建立了机构概况、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教育法律法规、华宁教育信息、招考信息等8个教育栏目板块,公开内容更贴近群众需要了解的教育事实,进一步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加强了公开的实效。同时按照市级、县级关于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要求,围绕近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华宁县教育局积极对照市县重点项目清单,结合部门实际,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
坚持“政务公开无小事”的原则,局机关高度重视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专兼职管理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县级、市级组织的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会议,并在平时的职工会议、办公会议中将相关业务及政策法规作为学习内容,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学习交流,提升了全局政务公开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对照华宁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华宁县教育局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有公开就有登记,有公开就有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3.全面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按照我县县属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严格“三重一大”会议制度,落实局务会等决策会议,邀请第二纪工委工作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三)强化政策落实,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按照网站建设规定要求,华宁县教育局积极推进网站栏目建设精准细化,在华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开设教育法律法规栏目,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各类群众热切关注的问题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日常更新教育相关政策法规,方便群众随时掌握教育制度变更动态。开设政务公开栏目,落实校财局管制度,推动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真正做到财务阳光、透明、公开,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四)推进“放管服”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助力教育改革
进一步推进教育监管信息公开,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加大国家、省、市对教育督导评估情况的公开发布力度。以公开生动力,促进全县教育系统做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薄弱环节基本办学条件等工作。对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有序公开。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政府信息网开设“办事指南”专栏,发布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同时维护建设好政务服务工作平台,协调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录入核查工作,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平台的在线使用,推动教师资格审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相关法人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教师资格证审批和民办学校办学情况为重点,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做好相关抽查准备工作,抽查后及时公开。
(五)明确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局办公室牵头、督促、指导各股室将涉及股室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安排到到人。教育法规、机构概况等基础信息由局办公室直接负责公开,财务信息由计财股出纳整理后交由局办公室负责发布,教育信息等相关动态信息由各股室编写审核后转局办公室进行终审发布,同时做好各项保密审查工作。除网站发布人员外,县教育局明确规定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参与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同时强化了各股室之间的联系,明确了具体要求,不断强化对上沟通、横向协调,方便各股室及局领导及时掌握上报有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方式,华宁县教育局主动公开信息592条,其中:泉乡网和华宁县人民政府网265条,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华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327条,同时,为方便群众查阅,华宁县教育局在政府信息网开设机构概况、办事指南、通知公告、政务公开、教育法律法规、招生考试、华宁教育信息7个专栏,2017年,共公开班子成员分工等5条机构概况信息,教师资格认定、校车使用审查等6条办事指南,生源地助学贷款通知等7条通知公告,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等政务公开54条,各类教育法律法规10条,招生考试信息3条,华宁教育信息(包括各个网站)507条,所有信息均已经过保密审查登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华宁县教育局健全政务和校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为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明确了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时限、程序和形式,依法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务和校务信息的特殊需要。
(二)2017年,包括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网络申请、信函申请在内,县教育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按照“七五”普法相关要求,华宁县教育局积极推进普法进机关、进学校工作,并将国务院年内新修订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教职工学法用法清单,完善了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力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教育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严格信息的审查、发布等工作,坚持严格了的信息发布流程,杜绝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2017年度县教育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度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教育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在第一时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督查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四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分别制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五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准确解读教育政策措施,理性分析教育改革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满足公众需求;六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依托基层学校和广大师生,大力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不断推进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见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华宁县教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条 | 335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3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条 | 335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件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州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省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