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和县政府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公开职责,强化组织保障。按要求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统筹谋划,形成常态化机制,务求取得实效。建立健全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二)细化具体措施,加强公开范围。根据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提出公开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纳入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目录和指南”栏目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新媒体、手机短信、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及时公开。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公开目录制定不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全面。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目录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
下一步工作措施:规范公开程序,形成公开制度化。加强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相关工作制度。认真清理全州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完善公开目录,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稳推进,进一步规范程序、流程,真正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信息公开制度化、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