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完整年度报告将会在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进行公开发布。
如有疑问,可咨询华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877-5013209;电子邮箱yxhnajj@163.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贯彻落实玉溪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华政办〔2018〕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41号)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加强自身建设来抓,聚焦2017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出的问题,深入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标问题抓整改,并结合2018年政务公开的主要工作任务,切实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我单位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提高行政效能,全力推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累计在“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90条,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上主动公开信息60条,其中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信息1条,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数1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日常工作情况信息288条。内容涉及安全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安全隐患曝光、财政预、决算和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2018年度我局在“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为机构概况、法律法规类、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等。其中法律法规专栏11条、政务公开专栏公开205条、通知公告栏目公开16条、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1条,生产安全事故信息18条、安全风险预警信息30条、机构概况栏目公开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开5条、办事指南栏目公开1条;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专栏主动公开信息6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形势。2018年我局利用“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立的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风险预警信息两个子栏目,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事故情况的信息,将隐患整改督导检查工作常态化,对问题隐患的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二)坚持重大事项公开。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一是积极发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演练信息。二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对全市乃至全国、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快报。
(三)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2018年我局根据工作要点,及时公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检查等的执法信息,2018年我县持续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和纠正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努力打造安全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华宁县审改办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反复梳理、归纳和动态调整,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经逐一审查确认,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全面清理后,我局现确定上报有行政许可类事项7项、非行政职权类事项3项。自网上审批系统工作开展后,我局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承诺办理时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在专网上开展运行。
(一)严格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多次由主要负责人召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对我局权力事项及细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并按照规定在政务公开网相关平台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相关股室做到按时办结,明确答复。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三)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对象并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同时为确保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质量,我局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办理的提案。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向大众解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查看和回应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事项,做到热心关切、及时回复,2018年没有政务舆情等相关情况。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处理情况。借助广播、电视等媒体,多方式、多渠道对我县安全生产形式、安全工作情况、开展教育培训等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强化群众安全理念,提升政府形象。2018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咨询。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的信息公开方式为分别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单位门户网站,没有建设其他的公开平台载体。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的相关举报、复议和诉讼。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完善公开的相关制度建设,主要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局长白彬任组长、局党支部书记陈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我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认识,贯彻落实省、市和我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按照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我局健全了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华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华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华安监发〔2014〕3号)和《华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建设,做到主要领导牵头推进部署,责任领导落实具体措施,经办人积极主动作为。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属性不严格。目前我局拟制公文时,未明确“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及“此件删减后公开”等公开属性;二是政策解读落实不到位。我局已制定《华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但是在具体落实和及时公开等方面还不到位。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健全。我局没有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的问题。但是,我局应吸取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的教训,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决心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与认真贯彻实施政府自身建设各项制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查询渠道,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广泛需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服务群众。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时效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突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事故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等信息,着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不足之处,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具体任务落实,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局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华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华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290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9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29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2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州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0 |
省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3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白彬 审 核 人:高屏
填 报 人:李晓婷 联系电话:5013209
填报日期: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