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64号)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编制了《华宁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局编制的《华宁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华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ing.gov.cn/)和“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nxzfxxgk/)查阅有关内容,也可以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党政办公室地址:华宁县宁兴街3号即原煤炭公司院内)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以下形式予以公开:
1.华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ing.gov.cn/);
2.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nxzfxxgk/);
3.到县工信局查阅。
(1)地址:县工信局3楼党政办;(华宁县宁兴街3号)
(2)电话:(0877)5016384,传真:(0877)5016384;
(3)邮编:652899;
(4)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公开时限
按照《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公开形式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华宁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党政办公室;
1.办公地址:华宁县宁兴街3号即原煤炭公司院内;
2.电话:(0877)5016384,传真:(0877)5016384;
3.邮编:652899;
4.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电子邮箱:yxhngxj@163.com。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登陆“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点击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申请人签字或认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有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录“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点击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在网上直接提交。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我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服务,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有关证明与《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华宁县监察局
办公电话:(0877)5013547
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5楼
邮政编码:652899
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