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发展中存在五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随着老龄化的进程,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矛盾的安全隐患。2015年,华宁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3.19万人,2016年,老年人口3.3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15.8%,其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924人,独居、失能、空巢老人共5963人,分别占老年人口11.6%、17.7%。
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方式单调,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生活条件较差,一旦老年人年老生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子女不孝、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极易发生惨剧。所以,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持续增长,对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华宁县共建有社会福利中心1个,156床位;乡镇敬老院4个,172床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7个,大部分居家养老运行正在逐步开展,助餐服务正在完善。按照市政府2017年老龄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我县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老年活动中心、室18个,现已完成15个,占指标任务的83%,正在建设的3个。百村建设项目2个,已完成1个。
但是,现阶段我县养老服务基本依托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市场未全面开放,无社会力量参与设立的私立、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是养老服务准入门槛较高,申请设立许可程序繁杂冗长,以公立养老为主,竞争环境不够开放,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不足;二是养老服务和产品单一,结构不合理,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系、行业标准和监管;三是农村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法治意识淡薄。
为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推进实施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2020年底,养老服务市场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为此,基层建议:
一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组织领导。出台系列文件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倡农村青年为自己和老人缴纳养老保险,减轻农村老人对子女物质供养的依赖程度。
二是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县基本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60%以上农村社区,力争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
三是降低准入门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全面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城乡养老机构,力争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床位占到养老床位总数的30%。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其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四是推动“医养结合”,探索“互联网+养老”模式。鼓励民营医院改造创办成“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整合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打通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医养结合服务网络,让老年人享受到便捷的医疗康复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解决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支付问题。利用手机APP、GPS卫星定位搭建虚拟养老助老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智能手机点餐、身体体检、陪同就医等18个大项108个小项服务内容。
五是健全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政策的精准程度。落实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加快我县老年活动场所及服务设施建设步伐,积极争取省、市的资金支持,精心做好项目的储备及申报,推动相关优惠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