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民政局高效应对通海“8·13”“8·14”地震
2018年8月13日1时44分和8月14日3时50分,通海县(北纬24.19度、东经102.71度)先后发生两次5.0级地震,震源深度为7公里和6公里。地震发生后,华宁县民政局积极应对,迅速高效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据统计,“8·13”和“8·14”地震已造成华宁县469人受灾,51户87间房屋受损或出现隐患,直接经济损失370万元,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地震发生后,县民政局紧急调拨54顶救灾专用帐篷,及时组织54户347人受灾群众进行转移安置。目前,灾情核报工作已经结束,受灾区域社会稳定,受灾群众已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有序开展之中。
(一)迅速赶赴现场查勘,及时上报地震灾情。2018年8月13日2点30分,华宁县民政局迅速启动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响应,并及时召开股室长以上领导干部工作会议,安排抗震救灾工作;8月14日8:30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针对各乡镇(街道)民政办重视不够,查灾不深入细致、报灾不及时等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除安排值班和收集灾情的有关人员外其他干部职工由领导带队分组到城关社区、上村社区、甸尾社区、右所社区、王马社区和郭家营等村组,积极配合宁州民政办进一步核实受灾情况,教育引导群众如何避灾逃生,杜绝地震谣言传播,避免造成社会恐慌。
(二)密切关注震情,切实加强监测研判和跟踪。密切关注震情灾情,严格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坚决执行县抗震指挥部各项决定,认真履行民政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三)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局领导和救灾救济股全天候做好值班值守,其他股室干部职工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随时准备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四)认真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准备。一是积极做好上级民政救灾物资调运,及时准确将救灾物资运送到县外受灾地区,有效支持其他县区的救灾工作。目前已经向通海县、江川区调运省市代储物资12㎡救灾专用帐篷1800顶、折叠床1600张,床垫1600床、棉被1600床;二是及时安排发放救灾物资,有效组织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向宁州街道阿路本村大栗树小组,城关、甸尾社区、调拨12㎡救灾专用帐篷54顶,有效组织347人受灾群众转移安置。
二、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一)地震应急工作亟待完善。尽管我县已初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应急体系,但应急指挥系统仍不够健全完善,部门职责不够明晰,整体协调、联动响应机制还不完善,政府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格局尚未形成。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华宁县地震应急预案》,尤其是乡镇、村级要加强对《预案》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亟待加强。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的重要性有初步认识,但普遍缺乏防灾知识及自救、互救技能,政府提供的专业性指导培训需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地震综合防御工作滞后。我县地处山区,城区部分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低;农村自建房屋土木结构居多,未达到抗震设防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基层建议:
一是不断创新防震减灾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健全完善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充分利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等有利时段进行全面有效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宣传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全民参与防震减灾实战演练的新模式,提高人民群众面对地震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技能,提升应急避震能力;三是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创建活动,通过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等建设,切实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升防震减灾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建议由住建部门牵头,适时开展城市和农村住房抗震技术鉴定,科学评估抗震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