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寒冬时节关爱流浪乞讨人员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华宁县地处滇中高原湖盆区的南缘,冬日夜漫长,昼夜温差十多度,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处境更加艰难。为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生命尊严,救助管理站的工作就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做好华宁县寒冬季节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救助工作,亟待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救助设施设备滞后
华宁县没有实体救助站,未配置专业的救助设施设备。实体救助站正在筹建当中,县民政局积极向上协调资金,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项目早日落地,配齐相应的救助设施设备,完善救助管理硬件基础。
二是救助力量不够
目前,华宁县未成立救助管理站,县级日常救助管理工作由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工作人员兼职,盘溪、华溪等4个乡镇的救助工作由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兼职。2018年县级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人次,由于救助管理联合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不专业、人数不多,导致全县救助力量不够。为提高我县救助力量,必须结合实际,做实一系列工作:一是尽快成立救助管理站,配置足够的管理人员,购买救助专用车,购置救助应急物资,规范救助站管理;二是落实全县救助管理联合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督促公安、城管、民政、卫生、教育、残联、妇联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有分工有合作,明确职责落实考核;三是引导、宣传、鼓励社会正能量,培育一批像华宁县义工联合会这样的社会组织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加强培训,增加救助专业性和安全性。
三是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华宁县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业人员。县民政局应尽快向有关领导汇报,向编办请示救助管理站机构和人员设置,组建华宁县救助管理站,形成相对固定和专业人员,加强学习和培训,规范管理,提高技能,充实能力,做到工作有计划、实施够专业、事后能总结、将来有提高,专业人员的培养满足救助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或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站内照料等专业性的服务,解决专业人手不足、条件不具备等问题。
四是救助力度有待加强,部分流浪乞讨人员难以劝导进站或返乡
根据救助规定,民政人员不能强行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同时,流浪乞讨人员自愿离开救助站的,救助站也不得限制。对于那些不愿提供原籍信息,也有些智障或精神疾患的人,如果不愿接受救助,民政人员很难处理,而公安机关也只有在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后才能实施强制收容。目前,因精神问题被送往市二院治疗滞留我县人员共2人。另外存在“职业乞讨人”,这类人以残疾人为主,他们也不愿意被劝导进站或返乡。分析原因:一是在街头乞讨每天都有一定的“收入”,他们不愿放弃这个财源而被救助回家;二是很多“职业乞丐”早已习惯流浪乞讨的自由生活,宁可街头乞讨,也不愿进救助站;三是救助站的救助为应急性的临时救助,不能解决那些流浪乞讨人员的根本问题。
为此,加强救助力度,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一是加大救助工作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告知市民发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拨打公安110等求助电话,或护送、引导到救助管理机构实施救助。二是救助站和公安人员加强协调沟通,对于街头易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者,需要公安部门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履行职责,护送患者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因为这块工作,救助管理机构没有防护措施和能力。三是建立多层次的救助管理机制,依托城乡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志愿者以及其他热心群众参与救助工作的积极性,甄别流浪乞讨人员护送到站接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