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学习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局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了解,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凝聚强大工作合力,按照《关于印发<华宁县贯彻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知识问答>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宣传活动,抓好创建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充分认识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重大意义。民政局把《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华宁县贯彻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知识问答》等民族法规政策列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利用周一政治理论学习时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文学习,加强民政局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了解,充分认识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重大意义,凝聚强大工作合力,抓好创建工作落实。
二是形成制度化,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宣传教育。民政局围绕创建活动阶段性任务的变化和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华宁县贯彻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知识问答》等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的学习和宣传。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领导班子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贯彻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印发《华宁县民政局贯彻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华宁县民政局贯彻玉溪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等,将工作开展制度化、常态化。细化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明确牵头股室、责任股室,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着力发掘各种宣传模式,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宣传教育。
三是利用宣传媒体,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学习。充分发掘民政系统宣传渠道,利用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电子显示屏、悬挂宣传标语等宣传渠道,对《华宁县贯彻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知识问答》进行宣传学习,强化干部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了解,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结合民政自身特点,创新宣传思路,打造宣传工作亮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