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民政局五项措施抓好敬老院和居家
养老服务中心食品安全工作
华宁县共有4所养老机构,设置床位数368张,入住老人74人。其中青龙敬老院还在建盖160个床位,盘溪福利院30个床位入住5位老人,社会福利中心154个床位入住55位老人,通红甸彝族苗族乡福利院24个床位入住14位老人。已建成投入使用18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向辖区内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抓好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食品安全工作,华宁县民政局五项措施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华宁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食品安全工作,多次在会上传达各级食品安全工作精神,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要求要树牢“抓业务必抓安全生产”的意识,形成“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共识。为使食品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老龄工作股、社会救助股、各乡镇民政办主任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做到责任明确,个个有责任,为抓好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安全制度,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及要求,制定《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饮食服务管理制度》、《饮食加工及就餐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积极配合省、市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云南省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115条指南》对敬老院进行专项整改,努力提升食堂卫生服务质量,确保养老服务机构的食品安全。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为确保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及院民食品安全,首先,严格食堂采购。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同时让货主填写采购回执单,并做好采购记录,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从源头管好质量关,做到有源可查。其次,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政策落实、设施布局、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台账资料、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第三,强化预防处置机制。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形成对预防及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提供有效保障机制。
四是抓好人员管理,认真开展健康体检。为切实抓好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食品安全工作,各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业人员健康问题是关键,为此,将各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和从事助餐工作的人员全部安排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做到人人持证上岗;生产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隐患。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培训食堂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质量;杜绝传染源、污染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生鲜黄花菜、发芽发青土豆、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食用田螺、小龙虾、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各乡镇(街道)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同时,还走进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提高管理服务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