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发展居家养老等多样社区服务工作情况、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华宁县辖三镇一乡一街道、75个村(社区)、636个村(居)民小组, 国土面积为1313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22万人,其中:老年人口33722人(不含托管社区),占全县总人口15%。建成并运营养老机构3个,集中供养特困老人74户76人。在建青龙敬老院1个。建成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3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5个、47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村民小组老年活动室65个、农村幸福院27个、门球场13块、地掷球场10块。养老床位达1227张,其中: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54张、农村敬老院214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0张、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5张、村级养老服务中心48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36张。
经过多年努力,全县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逐渐形成,养老机构建设有所加强,医养融合得到有效推进,养老服务队伍不断优化,切实加快了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县共争取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3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5个,完成投资2475万元。在探索居家与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认真分析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民间习俗、经济收入状况,通过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机构服务社会化,培育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类单位、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三大主体”,推动农村中心敬老院向区域养老服务综合体转变,逐步做到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全覆盖。但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工作情况
(一)突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政策保障。先后制定印发了《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华宁县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华宁县开展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了我县养老服务业稳步发展。
(二)突出兜底职能,增强基本养老福利服务能力保障。全县4个敬老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实现全覆盖。全县有74户76人纳入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和看护服务,413户419人纳入分散供养。建立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补助50至3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每年补贴人数约4300人,支出补贴资金近280万元。
(三)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我县在养老服务过程中,认真分析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民间习俗、经济收入状况,尝试采用老年人能接受的方式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一种是完善的日间照料服务模式,老年人白天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活动,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休闲、聚会助餐等服务,同时定期开展理发、健康知识讲座、体检、唱歌等活动;另一种是自由活动和集中活动相结合,主要适用于偏僻一点、老年人不够集中的村委会,老年人每天都可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娱乐,中心每月制定三个活动主题,每月集中三天为老年人开展主题活动,部分社区已显成效,得到老年人的一致认可。全县已经建成的28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运营较好的有宁州街道城关社区、上村社区、郭家营社区;盘溪镇下街社区;华溪镇华溪社区。
(四)加强管理,提高机构养老综合服务水平。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树立养老服务品牌,2019年华宁县福利中心、盘溪镇福利院、通红甸彝族苗族乡福利院3家养老机构积极参与省市组织开展的等级评定工作,针对等级评定各项指标进行整改,查缺补漏,进行自评,华宁县福利中心评定为三级,其余两家评定为二级。为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全县65名敬老院工作人员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现了持证上岗。
(五)积极探索,推动全县医养结合发展工作。为使老年人更好地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全县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医养合作模式。华宁县中心敬老院与华宁县瑞仁医院合作,在敬老院内设置了医务室,并派驻了一名医生和护士,为院内老人开展医疗服务。盘溪镇福利院、通红甸彝族苗族乡福利院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合作协议,为院内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的同时,在每一个项目前期选址时,就将“医养结合”作为重点考虑,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的2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5个互助站中,有2个项目就与村(社区)卫生室合建,有8个项目建在卫生室旁边,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站)100%实现了与村卫生室签订医疗协议。
二、存在困难
一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不够规范。在房间配置上未严格按照1-2人/间进行设置,极大部分为3-4人/间设置,设置不合理。
二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无固定人员编制、无经费保障、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难以正常运转。已建成的项目由于管理不到位、日常运行资金紧缺、服务形式单一、老年人对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知晓率低、对收费和服务质量存有疑虑等问题,导致运行效果不明显。
三是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社会资金投入养老事业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华宁县养老机构均为公建公营,无社会力量及社会资本参与运营,集中供养人员全部为特困人员。
四是运营管理方式单一,专业服务水平低。全县养老服务主要以公办兜底属性为主,能够提供全方位社会化服务方式的不多。一些发挥较好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也主要集中于提供文化娱乐和单一的供餐服务模式。
五是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乏,专业化水平低,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社会养老需求。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掌握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及其缺乏,而且养老护理人员工作时间长、责任大,工资报酬低,缺乏促进行业有效发展的人才培养机制。
三、对策建议
一是规范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由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不规范,导致我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休息室存在3-4人/间、4-5人/间现状,无卫生间等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设置已建并运营、在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基本做到房间按照标准间或者单间配备设置,各功能设置做到合理、规范、统一。
二是建议中央、省、市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加大人员经费投入,配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正常拨付运行经费,出台村(社区)支持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满足服务对象基本需求。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管理,统筹村(社区)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带动提升社会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动员社会组织、卫生健康系统等开展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发挥应有的功能,服务我县老年人。
三是建立健全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体系。通过政府主导,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的新路子,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类型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保障水平。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把县级老年公寓、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试点,推行公建民营。
四是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把孤老、独居、高龄、失能或半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作为居家养老的重点服务对象,进一步做好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保障、应急救助等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政府为特困老人购买服务、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中介组织监督评估的新型服务,逐步建立起志愿者公益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五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通过购买公益岗位、补贴职业培训等方式,加大开发居家养老服务人才的财政投入。要通过政策引导、技能培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在居家养老服务业就业。要积极发展专业老年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提供人才补充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