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正确指导下,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职责明晰、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取得进步。现将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共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选题计划》,发挥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班”作用。按照选题计划,深入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等重要论述。二是调整充实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法治建设日常工作。
(二)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局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1.做好普法计划。制定《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普法和依法治理计划》《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和《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普法日历》等文件,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2.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设立法治宣传栏,制作普法宣传产品。二是有序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3.1”国际民防日暨“3.5”学雷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节能宣传周、诚信建设及“10.16”世界粮食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宪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并参与在线答题活动。四是加强对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党内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
3.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024年,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学习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并对相关党纪法规进行强调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在提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议题申报过程中,在多项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均提前经过法律顾问的审查合规,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4年,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12人,通过12人,现共有执法人员25人。三是有序开展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做好执法人员证件、信息管理,落实建设系统执法人员信息维护工作,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佩戴、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制作执法文书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开展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协调推进违背市场入负面清单事项核查破除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印发实施《华宁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和《华宁县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落实减负降费政策,促进收费管理规范化。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实行清单制动态管理。完成全县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统计工作。完成华宁县城镇污水处理费、华宁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华宁县城镇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政府定(调)价工作,华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政府定价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四是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严重失信主体数据推送、企业信用修复等工作。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一是按要求组织相关股室对由部门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切实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实效性、合法性,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
(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一是推进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二是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七)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属事业单位(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积极推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断完善和制定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程序规范决策,进一步提高我局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金额资金安排使用事项等事项的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按要求在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四是自觉主动接受民众的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对于民众申请要求公开的信息,判断是否具有不适宜公开的理由,无不适宜公开情形的及时予以公开,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统揽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一是带头学法守法。制定学习计划,全年组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律法规,带头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方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安排部署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三是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下属事业单位(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积极推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六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生效裁判履行率和司法建议办理率。七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法的深度、广度不够,学法的方式比较单一,法治工作研究不深;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工作专题会议,加强对干部职工法律思维的培养,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坚持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起来,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强化自身建设,全面落实第一责任,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针对发展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实际,大力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普法思路。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执法人员积极学法、规范执法,提高机关在职在编人员申领执法证件率。落实执法责任,明确执法职权、流程、岗位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