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重点内容。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
(二)宪法。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学习培训活动以及庭审旁听活动。
(三)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旅行社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重点,加强乡村旅游、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党内法规。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普法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涉旅企业、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大众。
三、普法目标
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提高,系统和行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可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有效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提高文化和旅游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行动计划
(一)对管理服务对象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对行政服务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二)利用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文化旅游等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通过送文化下乡等形式大力向社会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等平台开展文化和旅游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五、普法实效评估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