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华宁县招商合作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本报告内容包括:1.总体公开情况说明;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4.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5.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6.开展政策解读情况;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8.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9.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10.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11.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12.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3.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14.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nxzfxxgk/)网站下的子网站(/hnxzfxxgk/hnxzshzj/)和华宁县人民政府(http://www.huaning.gov.cn/)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华宁县招商合作局办公室,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街5号县政府第二办公区306,邮编:652899,电话:0877-5029139,传真:0877-502913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301条 ,其中:机构概况2条,办事指南7条,通知公告3条,政务信息272条,政务公开年度报告5条,信息公开制度7条,投资指南5条。
通过“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44条,其中:政务信息33条,通知公告2条,企业介绍1条,招商项目8条。
通过“华宁招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条。
2018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8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不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积极通过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华宁招商”微信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充分展示政府的工作职能职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等,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提供了网络平台。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提案办理的建议。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我局未公开过政策性文件,故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也不存在解读回应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制定《华宁县招商合作局舆情监测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必须快速反应、及时发声。2018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问题。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2018年,我局信息在“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的子网站(/hnxzfxxgk/hnxzshzj/)公开发布。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举报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由于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充实和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有关股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华宁县招商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生成后,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公开。做到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操作,严格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内容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时有发生。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2019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申请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的认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时效性。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华宁县招商合作局
2019年1月1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华宁县招商合作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358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5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358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对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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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马 毅 审 核 人:曹永其
填 报 人:杨思敏 联系电话:0877-5029139
填 报 日 期: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