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宁县统计局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统计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学习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调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县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系统性、实践性。
3.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指定专人负责学法用法,组织干部职工通过云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并参加考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二)坚持统计“一把手”抓法治建设
1.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把手”抓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宣讲法律法规,支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并积极参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我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专题学习辅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4个文件精神。
2.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普法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股室,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主动汇报对接,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学习议题,同时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基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对依法治统的认识。
(四)努力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1.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4个文件精神,本年度对全县14家一套表调查单位及投资项目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规定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进行相关信息公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23年华宁县统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宣传有待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频率不高,宣传方式单一。二是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有待强化。个别企业和个人法治意识不强,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重视不够、理解不足。造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还不够强,统计基础工作不扎实,统计人员更换频繁,个别企业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加强法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二)夯实统计基础,规范开展统计调查。坚持以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建立统计专业规范化建设机制,加强数据质量检查、审核,做到数出有据、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三)严格执法,努力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充实我局执法队伍力量。
(四)认真做好统计分析预警和统计咨询服务。加强对经济运行主要指标的监测预警分析,适时提供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等,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华宁县统计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