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证高质量完成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华宁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防震减灾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和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如期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促进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任务措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统一建章立制。依据省《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建立健全制度。修订完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并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
4.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
2.落实审核主体。
3.确定审核范围。
4.明确审核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政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按时报县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2.加强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三项制度”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
根据市防震减灾局的制度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
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要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健全强化薄弱执法环节。
(四)整改提高阶段
根据省、市防震减灾局相关安排,结合本系统及本局主要业务活动,继续完善“三项制度”相关内容,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防震减灾执法检查,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展开执法检查。
(五)总结报告阶段
要认真做好“三项制度”试点总结工作。对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组织自查,按时将三项制度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部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防震减灾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具体日常工作。
(二)抓好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宣传和教育,营造推行“三项制度”的氛围,切实提高广大防震减灾干部的思想认识,以积极的行动参与改革推进过程。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和宣传,发挥好示范作用。
华宁县防震减灾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