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华宁县防震减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服从和服务于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大局,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根据法定职能,全面履行防震减灾部门职责。按要求清理权责清单,依据两个平台事项进行梳理,目前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2类11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80项,追责情形共计45项。目前,全县防震减灾部门没有行政审批事项,2023年认领省地震局从“云南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内下发的政务服务及监管事项,完善各类实施清单,熟悉系统流程,为下步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2023年参加华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5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8次,对会上涉及的项目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提出抗震设防意见建议,服务县域内重大项目建设。2023年为7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出具选址意见,要求各建设项目严格实施地震安评制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工作任务。按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报告工作,报送《华宁县防震减灾局贯彻落实<华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期评估工作自评报告》,落实《华宁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任务,报送《华宁县防震减灾局关于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整体推进情况的工作报告》、《华宁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统计表》,确保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按要求报送《华宁县防震减灾局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的书面评估报告》、《华宁县防震减灾局贯彻落实<法治华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的书面评估报告》、《华宁县防震减灾局贯彻落实<华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情况的书面评估报告》、《华宁县防震减灾局贯彻落实<华宁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情况的书面评估报告》、《华宁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自评报告》。
3.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学习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精神,按要求制定下发《华宁县防震减灾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报备审查、定期清理等工作。2023年华宁县防震减灾局未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因未及时清理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导致继续使用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2023年没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未出现重大行政决策未归档的情形,未出现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到位的情况,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经法治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作出决策,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未出现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2.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推动法律顾问全面介入防震减灾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各环节,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防震减灾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关于贯彻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事项的通知》(玉府法发〔2017〕11号)要求,制定印发《华宁县防震减灾局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协助华宁县防震减灾局做好“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参与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方面工作,每年向云南秀实律师事务所李茂昌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建立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工作任务、时间要求建立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报工作方案,完善执法工作手册,公示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华宁县防震减灾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手册》,制定《华宁县防震减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华宁县防震减灾局包容审慎“减免责清单”》、《华宁县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报送《华宁县防震减灾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华宁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行政执法情况汇总表》、《华宁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汇总表》。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单位新进人员和执法证件到期人员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执法证件管理要求,考试合格后及时更新信息并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系统”,全局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持有执法证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华宁县防震减灾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部门预决算、防震减灾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地震应急预案等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做好行政复议相关工作。多年来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虽然没有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发生,但仍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制度建设,建立相应协调机制,按《玉溪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公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保障当事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促进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2.做好行政调解相关工作。成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多年来没有行政调解事项发生,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和《玉溪市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制定《华宁县防震减灾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
(七)全面提高防震减灾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年初制定印发《中共华宁县防震减灾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的通知》(华震党组〔2023〕5号)。2023年4月3日第四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023年7月17日第七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并随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知识测试。
2.截至11月30日,专题学法活动14次,每次学法活动均做好学习记录及保管、整理学习档案。2023年3月7日第二次集中学法活动中,专题学习《华宁县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第二版)》、《华宁县突发自然灾害“一接三即”工作制度》;2023年5月15日第五次集中学法活动中,专题学习《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地震应急工作方案》、《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2023年10月9日第十三次集中学法活动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10月9日,在华宁县防震减灾局第十三次集中学习会议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线上旁听庭审活动。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为保证部门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人员、职责变动,及时制定了《华宁县防震减灾局关于成立依法治县(法治建设成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震灾防御处置股,承担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按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九)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和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共同推进。制定印发《华宁县2023年度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暨“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工作计划》(华震发〔2023〕6号),2023年共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讲座66场,10790余人受益,利用通海大地震纪念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段,开展集中宣传11次,摆放展板33块,悬挂布标10条,发放防震减灾手提袋1100余个,宣传单1100余份,宣传小册子3300余本;接受媒体采访3次,新媒体播放推送科普作品21件;借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干部夜校”、“青干班”培训之机,完成面向全县领导干部科普宣传全覆盖;5月31日借通海3.4级地震之机,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利用华宁电视台、应急广播、华宁头条等方式再次完成面向全县所有村(社区)群众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全覆盖;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2023年青龙镇禄丰小学被命名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华宁县防震减灾局多措并举,不断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和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防震减灾部门中没有法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从事依法行政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有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加强;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规章较少,法治建设工作滞后;贯彻落实工作参差不齐,行政执法的力度不够等。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华宁县防震减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2023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次、集中会议4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相关事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防震减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日常工作中,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与单位中心工作同检查、同督促落实。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防震减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华宁县防震减灾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使华宁县防震减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及时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根据年初工作部署,紧密联系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深化防震减灾依法行政法治化建设,全力完成《华宁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华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华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华宁县防震减灾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全面深化防震减灾依法行政法治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按照《华宁县防震减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内容合法化。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宪法和专题法治讲座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年度学法普法考试。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大众化、社会化。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信息宣传橱窗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
华宁县防震减灾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