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华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3月16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华宁县辖区内共有共有学校食堂88户、托幼机构食堂11户,其中农村学校食堂80户。本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为了达到“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要求,华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六项措施进行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制定方案。为了进一步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进行了安排和布置,制定了《华宁县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时间从2013年3月16日起至2013年4月10日止。
二是兵分两路,逐一检查。局领导班子对本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为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全县检查工作,由局长和副局长带领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同时对全县四镇一乡的所有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为:证照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堂操作规范的落实情况、食品购进查验及登记情况、经营场所卫生及食品仓库存贮管理情况、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及水源消毒等情况。
三是督促学校开展自查自检,收集分级量化资料。我局于3月20日通知全县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并于4月10日上报自查表。在检查时让各学校在对照《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自查表》进行自查,同时签订《云南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评定表》,为下一步对餐饮服务单位分级量化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关注学生营养餐,重点检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单位信息并作详细登记,要求各学校对学生营养餐单独作《餐饮经营单位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登记,并按要求进行营养餐的进货验收。
五是边检查边培训,加强餐饮从业人员规范操作的行为意识。在检查的同时分乡镇对学校食堂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日常监管要求等培训,共培训食堂负责人106人,培训食堂从业人员158人。
六是严格执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学样食堂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 1户未取得许可证即从事餐饮服务的中学食堂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000元;有2户小学食堂和2户托幼机构食堂许可证到期未及时办理延续手续的已督促申请办理,现已办结。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30辆次,执法人员124人次,共检查21天,共检查学校食堂99户,进一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树立法人第一责任人意识,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华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华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