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被滥用,制毒危害公众健康安全,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玉食药监办〔2017〕27 号)文件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5天的特殊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为目标,对全县麻醉药品、一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采取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先进行自查,我局执法人员再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重点是:查特药管理人员资质、药品存储条件、安全设施,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验收销售记录是否完善,单据发票关联是否完整真实;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复方甘草片)经营行为和制度执行情况,查购销行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异常销售流向。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检查使用单位6家,经营企业30家,未发现有违规经营使用特殊药品行为。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严查违规使用经营特殊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