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明确财会监督的内涵和工作要求、构建财会监督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搭建起财会监督的“四梁八柱”。《意见》共五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是健全财会监督体系。第三部分是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第四部分明确了新时期财会监督的三大重点领域。第五部分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意见》体现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充分认识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是从重视程度看,《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系统谋划和重要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会议上对财会监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健全财会监督机制。二是从制度体系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是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的重要顶层设计,是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三是从发文层级上看,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文件,在历史上是第一次。
(二)深刻把握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一是全覆盖监督。财会监督不是传统意义的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的简单加总,而是三者的有机融合和凝练升华,是涵盖了财政、财务、会计监督在内的全覆盖的一种监督行为。二是全链条监督。《意见》坚持“一盘棋”理念,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构建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机制。三是全过程监督。《意见》提出了新时期财会监督的重点任务,第一,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的首要任务;第二,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第三,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全方位监督。《意见》对各方监督责任进行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全面推动财会监督在基层落地落实落细。《意见》明确财政部门是本级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包括预算管理监督,行政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督,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的监督等。明确由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本级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将财会监督政策衔接、重大问题处理、综合执法检查、监督结果运用、线索移交、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明确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要强化财会监督队伍和能力建设等。加强财会监督,是党中央部署、交给财政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动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牢抓实、落细落实。
三、华宁县贯彻落实意见
(一)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财会监督工作中的主力作用。精心谋划部署,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方案,逐条梳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目标,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引导。在全县形成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的浓厚氛围,加大对各级预算单位的宣传力度,引导预算单位深刻理解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意义;坚持目标导向,围绕《意见》精神通过党组会、座谈会、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
(三)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推进《意见》精神走深走实。按照《意见》提出的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做好财会监督重点任务。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xinwen/202302/t20230215_38668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