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
2023年4月,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华宁县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2月,为落实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玉溪市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玉政办发〔2022〕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在深入分析华宁县商贸领域现状、短板和不足,通过推动供需良性循环,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增长基础上,结合华宁县实际,制定了《华宁县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创造新需求,强化核心商圈和商业中心建设,优化消费环境、改善消费市场的有效供给,提升便利消费,加快数字化改造,拓展消费业态,促进全县社会消费上新台阶。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全县消费规模稳步扩大、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市场主体发展壮大,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商业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跃上新水平。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包括实施5大行动,共24条具体措施。一是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发挥优势招大引强、做优本土品牌;二是实施优化提升消费平台行动,加快核心商圈和商业中心建设、完善特色街区服务功能、强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夜间经济发展、完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三是实施促消费行动,促进汽车消费、活跃家电家具市场、促进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激发农村消费、推进融合商旅文联动消费、提振餐饮消费、挖掘假日消费潜力、多形式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四是实施业态创新行动,推动传统商业数字化改造、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鼓励连锁经营发展、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五是实施消费环境改善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完善民生消费保障。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宣传等3个方面,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目标导向。《实施方案》明确以下目标:一是消费规模稳步扩大,2022—2024年,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左右;二是消费结构加快升级,2022—2024年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三是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争取到 2024 年,华宁县限上批发、零售企业达到36户,年销售超过1亿元的限上重点批发企业达到9户以上。
(二)突出地方特色。《实施方案》立足华宁实际,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注重发掘潜力:一是加大对自主品牌、原创品牌和老字号的支持力度。发挥“华赋珠颗”等公用品牌影响带动作用,推动老字号企业入驻主流电商平台设立“老字号”官方旗舰店,开发网络适销产品和旅游商品、伴手礼等文创产品,支持老字号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二是依托县历史底蕴、文化魅力和自然优势,结合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谋划一批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特色鲜明的集购物、美食、休闲、文化、娱乐、旅游为一体的特色街区,形成“一县一街区、一街一特色”的县域消费场景,着力推进窑街等特色街区提档升级,增加消费场景体验;三是培育夜间经济载体,通过改造提升、规划发展,完善夜间经济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丰富业态等措施,促进夜市、夜游、夜秀等一体化融合发展。丰富城市夜间消费场景,到2024年,华宁县打造1个夜间经济集聚区。
原文链接:http://www.huaning.gov.cn/hnxzfxxgk/zcjd/20231114/1490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