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贯彻落实云南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政策解读
近日,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华宁县贯彻落实云南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明确提出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监护提质行动、精准帮扶行动、安全防护行动、固本强基行动五大任务,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在省、市、县各级领导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关爱服务措施,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权益得到保障,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关爱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安全防护水平显著增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得到显著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更加坚实,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服务对象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跨县域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或一方跨县域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户籍所在地的儿童。
困境儿童是指为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三、《任务清单》的主要内容
(一)在实施监护提质行动方面。注重从家庭监护基础作用,依法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监督留守儿童委托照护情况,儿童主任入户走访发现被委托照护人缺乏照护能力或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的,要告知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重新选择被委托照护人或帮助、督促被委托照护人履行照护职责。对于符合临时监护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县民政局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村(居)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现儿童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融合贯通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职能,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二)在实施精准帮扶行动方面。县民政局定期与县教育体育局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录入、更新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县民政局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辖区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摸底排查,落实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录入和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儿童主任至少每个月联系一次,每三个月入户走访一次,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存在严重身体或智力残疾、儿童自身存在身体或智力残疾、有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儿童主任加大走访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及时调整走访频次和关爱内容,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对农村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定期开展关爱服务。残联等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康复医疗、辅具适配等救助服务。
(三)在实施安全防护行动方面。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教育引导,采取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常见意外伤害防护等知识,提高儿童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和防范侵害儿童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开展以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活动。网信部门要引导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对儿童使用网络、手机行为的监管,组织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儿童网络巡查机制、信息发布关键词预审机制、不良信息举报受理等机制。
(四)在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方面。根据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年龄段的认知水平和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县民政局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走访中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服务需求,对于发现有心理、行为异常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指导、协助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取干预措施。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有针对性地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阅读指导、运动游戏、精神陪伴等服务,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团县委、县妇联依托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儿童校外教育阵地等平台,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实地参观、红色观影、主题征文等形式多样的红色主题教育,引导其从中汲取力量,筑牢理想信念之基。依托“童心港湾”“阳光驿站”“儿童之间”“家长学校”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学校要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重点关爱对象,培养其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在日常教学中要融入心理健康知识,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关注重点,对有需要的儿童开展心理辅导。组织开展劳动体验、环境保护等各类社团活动、兴趣小组、课外活动实践时,积极动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参与,不断充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五)在实施固本强基行动方面。选优配强工作队伍,每个村(社区)择优选任至少一名儿童主任,对于辖区内常住儿童数量较多或留守儿童,根据实际需要增配儿童主任。县民政局积极培育和发展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形式,引导和规范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参加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深入偏远地区、民族地区积极参与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行动。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力度,促进更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相关链接:http://www.huaning.gov.cn/hnxzfxxgk/zfwjhzcjd/20240514/1551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