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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常住户口登记需符合一户一址原则;年满18周岁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分割赋号)且达成分家(户)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财产分割,可以申请分户并担任户主。
需要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分家(户)协议或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的生效判决书;
(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社区(驻村)民警调查意见(含村居委会意见)。
若符合以上条件和所需材料齐全,可到华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公安窗口办理(咨询联系电话:0877-50181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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