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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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华宁县公安局
信件标题
华宁县中心城区为何不能办理分户
信件内容
因长期工作在玉溪,结婚成家后为方便办理其他事项,以此便想办理分户,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到达华宁县政务大厅办理,工作人员告知材料齐全下午2点30分上班时填写申请表,下午到达政务大厅时又告知接到政府通知我隶属于华宁县城关7组社区,处于棚改区域不可办理,据我所知棚改计划已经结束,分户也不会影响棚改结果为什么不可以办理分户,至于工作人员告知接到政府通知,我也未看见过有任何的通知和公告的发布,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说明情况!
创建时间
2024-11-26 11:30:04

回复信息

办理进程
已提交成功
2024-11-26 11:30:04
--->
华宁县公安局已签收
2024-11-27 15:16:05
--->
华宁县公安局已回复
2024-11-29 17:43:19
状态
审核公开
回复日期
2024-11-29 17:43:19
回复部门
华宁县公安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常住户口登记需符合一户一址原则;年满18周岁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分割赋号)且达成分家(户)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财产分割,可以申请分户并担任户主。

需要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分家(户)协议或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的生效判决书;

(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社区(驻村)民警调查意见(含村居委会意见)。

若符合以上条件和所需材料齐全,可到华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公安窗口办理(咨询联系电话:0877-50181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顺祝生活愉快!



回复人
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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