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4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
(七)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0个内设机构,包括:机关内设机构8个、纪检监察室6个,派驻(出)机构10个,县委巡察机构6个。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
1.机关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
2.纪检监察室6个: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
3.派驻(出)机构10个: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派驻林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人大纪检监察组、派驻政协纪检监察组、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4.县委巡察机构6个: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一组、县委巡察二组、县委巡察三组、县委巡察四组、县委巡察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政治监督有高度。始终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作为监督首要任务,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县委发展任务,坚定不移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把“清廉云南”建设作为管党治党重要抓手,细化“十大行动”77项重点任务清单160项具体工作任务,将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作为长期工作主题主线和“一把手”工程,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聚焦领导最放心不下、群众反映最强烈、信访举报最集中、社会影响最恶劣4个方面,实施“专班推进、双月调度、每月分析研判、半年质效评估”,形成政治生态本地调查14份、重点整治项目方案8个,精准施治,切实抓好问题整治。
(二)护航发展保向度。坚持从小处着手,叠加“专责监督+行业监管”优势,推动政治监督“护航行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等“十大行动”,截至目前发现问题314个,受理问题线索211件、办结153件,立案查处98件1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问责6件2个党组织5人,以监督综合效应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成果巩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教育领域不正之风、乡村振兴、医疗服务领域等问题47件、立案55人。常态化开展“打伞破网”,立案6件6人,处分6人,问责1个党组织。正风反腐“雷霆行动”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立案165件165人,留置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1人,问责2个党组织5人,移送审查起诉7人,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处理189人次。
(三)“三不腐”一体推进强力度。坚持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放大“三不腐”叠加效应,在贯通“惩、治、防、树”上下功夫,让惩治震慑、制度约束与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将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作为集中整治方向,推动“两项任务”“一张清单”。以24个整治项目为重点推动15家牵头单位分别形成20个整治工作方案,建立纪委监委+巡察+审计+财政+信访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常态化会商沟通和线索移交机制,16家牵头责任部门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99条。县纪委书记与5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面谈、与15家牵头部门会商,督促进一步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着眼提升系统治理效能,深化以案促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2份,提出意见建议68条,督促拨付义务教育营养餐欠款1689万元、惠民惠农“一卡通”等财政补贴资金4745万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1063万元。深化以案促治,查找机制制度短板,推动建立基层治理等65项制度。深化以案示警,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4起,拍摄短视频15条。与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联合对全县1300余名村组干部召开基层治理暨集中警示教育大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6场次,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惩治震慑力。“清风华宁”微信公众号以短视频、漫画、图文解说等形式,开设“以案促改•微感言”“主播话清廉”等主题专栏,连续持续将华宁纪检监察故事和全面从严治党声音传播出去,营造清廉浓厚氛围。推进碗窑商街“廉洁文化+工艺传承+廉洁商圈”文化基地建设,打造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在全县开展清廉村居培育选树工作,将清廉单元建设与各级各部门的中心工作和主责主业相融合,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廉洁纪律融入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县乡村(居)三级“廉洁教育矩阵”基本形成。
(四)纠风除弊求精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怨,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一是开展问题线索清仓起底。对2022年以来群众反映问题情况进行“大起底”,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着重对久拖未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细致研判,分类建立已办结、未办结、新受理三个问题线索台账,通过适提醒、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等措施,推动线索及时受理、即时办结,以线索查办质效彰显集中整治成效。二是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台账。深入乡镇(街道)、村组开展流动接访,系统排查并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反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75件,以重复举报治理为突破口,进行靶向施治。三是集中办理省、市纪委重点交办件。以省、市纪委18件重点交办件为抓手,按照“市统筹督办县提级办理”的要求,组织进行全面梳理,未办结的全面、快速查清事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已办结的认真开展复盘复核,截至目前,省纪委交办4件均已办结,3件予以了结,1件立案件已下处分。市纪委交办14件均已办结。四是做实超常规推动。县委书记统筹调度,县委、县政府专项推动,召开全县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向各职能部门发出工作函58份,有效调动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投身集中整治。抽调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人员,组建5个重点监督组、2个审查调查专班、1个案件审理专班,形成集团作战力量,破解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监督办案难题。
(五)监督贯通拓广度。结合华宁实际细化改革方案,以派驻机构集中办公、调整派驻机构设置为主线,以职能相近、业务相通的理念整合优化“室组地”,推动形成监督与办案的“集群战斗”模式。在配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室”牵头抓总,“组”沟通联动,一体作战,受理涉及医药领域问题线索24件,办结21件,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0件14人1个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3份,问责2人,督促5人主动登记上交违纪款24800元,追缴违纪违法所得51.05万元,解决了卫生健康系统一批顽瘴痼疾。坚持“室组巡”全过程贯通联动,开展巡察3轮,巡察4个县直部门、5个乡镇、35个村(社区)党组织,发现问题1540个,发现问题线索41件,立案17件17人,发挥了监督“聚合效应”。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民生领域和基层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小切口监督、高质效办案、精准化治理,群众从“查处一件、教育一片、治理一域”中有共鸣、得实惠。
(六)铁军锻造淬硬度。一是坚持学习有方向,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建立“综合能力提升+小班制”学习机制,组织开展综合能力提升班3期,小班制学习9期,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2次,集中研讨1次。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条例》学习。成立“清风”宣讲团,开展《条例》宣讲17场次。既学政治理论、又学纪法知识,既交流思想、也研讨业务,构建立体化、多层次的全员培训体系。二是坚持提升有载体,深化拓展“日常+专项”监督专班制和“清单化专班式”办案机制的运用,不断提高干部对监督技能、纪法条款掌握运用的精准度。选派12名干部参与中央省市专案查办、巡视巡察等工作,抽调7人次参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专项工作,让干部在实践中壮筋骨、强本领。三是坚持考评有导向,制定综合考评方案,以实绩为导向开展“积分制”考核测评。实行重点工作每周一研判,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找破题之举,切实压责明责督责,全委干部作风严了起来、行动快了起来,各项工作全面提速、提质、提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7,349,713.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49,713.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5,188.23元,下降1.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5,188.23元,下降1.4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去年减少864,041.15元,下降5.41%;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608,852.92元,上升37.4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7,349,713.68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6,254.74元,占总支出的87.13%;项目支出2,233,458.94元,占总支出的12.8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5,188.23元,下降1.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4,041.15元,下降5.41%,项目支出
增加608,852.92元,增长37.4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人员工资,未发放2024年度公积金、未发放2024年度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未支付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五险才发放至2024年9月;2024年项目支出增加了上级投入经费608,852.9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16,254.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81,167.54元,占基本支出的89.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5,087.20元,占基本支出的10.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3,458.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233,458.9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玉财行〔2020〕218号、华财行〔2024〕41号2020年度中央纪检监察项目经费211,871.00元。主要用于弥补地方办公经费、差旅费不足,使办案办公效率得以提升,纪检监察各项特定工作顺利开展。其中:办公费111,871.00元、差旅费100,000.00元。
2.玉财行〔2024〕11号,华财行〔2024〕51号市级清廉单元创建项目经费3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清廉单元创建经费。其中:支付宁州街道上村社区100,000.00元、宁州街道甸尾社区沙果村小组50,000.00元、盘溪镇大寨社区50,000.00元、青龙镇落梅村50,000.00元、宁州街道城关社区50,000.00元、华宁县第二小学30,000.00元、盘溪中心卫生院30,000.00元。
3.玉财行〔2024〕138号、华财行〔2024〕120号市级补助项目经费440,000.00元,主要用于弥补地方办公经费、差旅费不足,使办案办公效率得以提升,纪检监察各项特定工作顺利开展。其中:办公费301,958.00元、差旅费119,651.00元、劳务费12,100.00元、培训费6,291.00元。
4.玉财行〔2024〕136号、华财行〔2024〕124号省级补助项目经费300,000.00元,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地方办公经费不足,购买办案办公设备等配置,使办案办公效率得以提升,纪检监察各项特定工作顺利开展。其中:办公费1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00,000.00元。
5.玉财行〔2019〕434号、华财行〔2024〕163号中央补助项目经费921,587.94元,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纪检监督机构办案经费不足,购买办案办公设备等配置,使办案办公效率得以提升,纪检监察各项特定工作顺利开展。其中:物业管理费187,000.00元,差旅费172,885.80元,办公费561,702.1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49,713.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55,188.23元,下降1.45%,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69,8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0%,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支出及日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未发放2024年度公积金、未发放2024年度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未支付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五险才发放至2024年9月;2024年项目支出增加了上级投入经费608,852.92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2,80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完成年初预算的90.52%。主要用于退休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4年度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未支付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2,5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工伤、生育保险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五险才发放至2024年9月。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4,5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00.00元,决算为80,1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892.22元,下降11.9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66,000.00元,决算为6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40,000.00元,决算为14,1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63%,完成年初预算35.3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892.22元,下降43.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1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892.22元,下降43.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1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892.22元,下降11.9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000.00元,决算为6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4,1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35.3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0批次,281人次的接待,节约资金10,892.22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92.22元,下降43.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1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减少10,892.22元,下降43.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0批次,281人次的接待,节约资金10,892.22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巡察、办案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纪委来人,外县纪委来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5,087.2元,比上年增加220,816.38元,上升16.8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工会费和福利费分别增加造成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274,000.00元、水费6,000.00元、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7,500.00元、差旅费100,000.00元、会议费29,732.00元、培训费31,730.20元、公务接待费14,125.00元、工会经费168,000.00元、福利费8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44,000.00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077,481.10元,其中,流动资产50,376.42元,固定资产1,027,104.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开表12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605.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1,341.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8项,账面原值1,486,107.5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公开表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0,26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2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3,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4,577.9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4,577.9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公开表13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表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表15表—19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项目支出5个,进行绩效自评5个,进行公开5个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042400422201111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