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属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华单位:
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按照“四个不变”(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机制不变、责任不变)原则,持续加强、有力推进全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每周大扫除制度。坚持每周五常态化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众参与”活动,县城各单位对单位办公区域、网格责任区开展大扫除;宁州街道组织县城社区同步开展大扫除活动;各乡镇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整治“5·20”制度及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大扫除活动。
二、坚持网格值守制度。县城各网格严格按照每天8:00—18:00时间段进行值守,做好环境卫生保洁、督促经营户落实“门前四包”、宣传引导等工作。各网格长要指导、协调和督促网格单位做好“7个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适时巡查责任片区,牵头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三、坚持每月开展排查整治。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宁州街道每月至少开展2次排查整治活动。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三家牵头单位组织对牵头专项行动进行检查,排查问题、督促整改、补齐短板;宁州街道聚焦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结合每周大扫除制度、城乡人居环境整治“5·20”制度,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组织对交通沿线、县城区河道开展集中整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围绕商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交通堵点,对县城主干道路和重点路口进行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四、坚持长期宣传广泛动员。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继续利用会议、工作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持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要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熟悉“7个专项行动”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
五、坚持督查督办制度。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督查组继续按照“发现、整改、验收、销号”步骤,根据全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重点、短板督查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网格工作开展情况,以督查促整改、以督办促推进,坚持“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
六、坚持新闻曝光制度。坚持新闻宣传与曝光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在“7个专项行动”中的曝光督导作用。县融媒体中心要进一步加大曝光力度,重点曝光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乱堆乱扔、乱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摒弃不文明陋习,践行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自觉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华宁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