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0424734338094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华宁县环境监察大队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对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环保税复核、环境污染事故纠纷调查处理、生态保护监察、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
住 所 | 华宁县宁阳路下段电信大楼5楼 |
法定代表人 | 李雪琼 |
开办资金 | 4(万元)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举办单位 | 华宁县环境保护局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66.34 | 64.96 |
网上名称 | 华宁县环境监察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 3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8年,我大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无申请变更情况;自核准登记后继续开展活动;实际使用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与实际负责人一致;实际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并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无接受和使用资助的情况。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8年,华宁县环境监察大队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现场环境监察、排污收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污染投诉和事故调查处理等环境监察工作,切实加强环境执法,有力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情况概述如下: 一、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坚持政务公开,将办事机构、人员身份、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行为规范、排污收费标准、征收程序及行政执法依据、我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排污收费、环境行政处罚、停产整治、环境污染投诉等情况进行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按省环境保护厅部署督促县内42户企业完成一企一档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并通过审核;组织执法人员10人次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环境监察岗位培训、环境应急岗位培训、“以案代训”等培训,为全面提高环境执法能力水平,开展好环境监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扎实推进环境监察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按照《华宁县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抽取一、二、三、四季度46户环境监管对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8户,一般排污单位38户),按抽取结果开展好现场监督检查。与行政综合执法局、公安局沟通协作,对各类噪声污染源进行联防联控,共同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防治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加强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的规范性,突出重点行业执法练兵。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进行处理,善于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赋予的行政罚款、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移送、刑事司法移送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监察人员518人次,下达现场监察记录138份,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30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停产整治决定6份,其中移送公安拘留2件,罚款95.8万元。完善环保举报体系建设,保证举报热线畅通,认真对待和解决日常群众污染投诉,并做好回复工作,共接到各类环境污染投诉49件,调查处理49件,处理率为100%。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按照排污收费工作程序要求,3月底前完成2018年前应收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共对32户企业(含4户建筑噪声)征收排污费55.8346万元,12月按市审计局玉审经责意〔2018〕1号审计意见要求追缴3户企业排污费20.238万元。完成环保税改革相关档案资料移交,按县税务局要求及时开展环保税复核工作。按季组织开展对在运行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工作,经督促,新建的云南金晨纸业有限公司废水、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已建成,待验收。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涉及我县的17个问题,完成14个问题整改,并制定措施,常抓不懈,其余3个问题持续推进,严格按照“整改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克期完成整改目标。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对玉溪市反馈督察意见,涉及我县的有12类17个问题(其中,共性问题15个,点名提到的2个)直接涉及华宁县的共有2个具体问题(盘溪和水头寨水电站规划设计规划小于25万千瓦;两个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印发《华宁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问题进行再次梳理排查,按要求集中力量抓好组织开展整改,确保存在问题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相关企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落实物资储备,年内我县共13户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认真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整治、重点行业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排查、化工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固体废物专项排查、县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砖瓦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排污许可证监察和辐射许可证监察、汛期环境安全整治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积极撰写环境监察信息,及时反映监察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 2018年,华宁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人员严重不足,环境监察大队有编制10名,在编3人,在职3人,与国家标准化建设不少于20人差距较大,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引起各级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人少事多矛盾较为突出,加之乡镇无相关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繁重的环境监察工作的需要;二是硬件和装备严重不足;三是相关部门依法监管责任难落实,环保统一监管代替相关部门依法监管承担责任的现象普遍存在。2019年,我大队将紧紧围绕局机关的中心工作,夯实环境监察基础工作,开展好环境监管“双随机”抽取及现场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环境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及投诉处理,加大重点行业整治和信息公开力度,督促排污单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保障,推进环境监管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立足岗位开展好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确保县域环境安全。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潘彦霏 联系电话:15368775161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