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04247998519646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华宁县华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
住 所 | 华宁县华溪镇政府办公楼 |
法定代表人 | 陈丽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举办单位 | 华宁县华溪镇人民政府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2 | 1.58 |
网上名称 | 华宁县华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7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8年度,华宁县华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本单位职能职责的履行情况 2018年,华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的指导、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实际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华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包括华溪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华溪镇劳动保障所。 1、华溪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开展主要业务:(1)组织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2)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病历初审并报县医保局终审;(3)对华溪镇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初审。 2、华溪镇劳动保障所主要开展的业务有:(1)为群众办理《失业证》、《农民工服务手册》,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组织就业培训,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缴纳;(2)办理社会保险;(3)继续对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民工给予“贷免扶补”贷款扶持;(4)开展劳动保障执法专项检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服从党委、政府安排,积极参与政府的中心工作。 (三)、 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华溪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取得主要效益:(1)2019年华溪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次14723人,参保率达98%。华溪镇在集中参保期内共筹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自缴参保资金2320120元;(2)2018年度华溪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情况,2018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共减免参合患者23386人次,报销减免金额659万元。群众受益面达167%;(3)对华溪镇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初审,扣除了违规减免金额,规范医院操作。 2、华溪镇劳动保障所取得主要效益:(1)及时上报发放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1981人,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金额246.10万元;新增城居保参保人员189人;(2)我镇2017年的就业再就业工作重点是抓创业促就业 ,1至12月共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35人;一是继续对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民工给予“贷免扶补”贷款扶持。通过调查了解对我镇具有发展潜力的28户农民工进行扶持。二是对去年“贷免扶补”贷款扶持的20户农户进行跟踪服务,配合好信用社做好贷款清收。三是全年对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系统录入工作6500余人。四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排查280人。(3)全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20人,加强了劳动监督,杜绝违法用工。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提出的发展思想为目标,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断提升业务质量,争取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华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2、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3、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为同一地址。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4247998519646)有效期自2019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14日;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张瑞琼 联系电话:17787718267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