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宁县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相关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杨云春等4名同志为2022年华宁县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第一批拟回引人员,现将拟安置单位予以公示:
杨云春,男,1992年2月生,大学,现为红河州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安置单位:华宁县第一中学。
余进美,女,1989年12月生,大学,现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中学教师,安置单位:华宁县第二中学。
刘正慧,女,1987年12月生,大学,现为德宏州陇川县第五中学教师,安置单位:华宁县第四中学。
李 雁,男,1994年1月生,大学,现为玉溪市易门县绿汁中学教师,安置单位:华宁县第四中学。
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20日起至8月26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请向中共华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华宁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实名反映。
通信地址:华宁县宁秀街148号中共华宁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
邮政编码:652899
联系电话:0877-5021148
中共华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