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宁县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相关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段尚纮等3名同志为2022年华宁县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第二批拟回引人员,现将拟安置单位予以公示:
段尚纮,女,1993年12月生,大学,现为玉溪市元江县甘庄中学财务,安置单位:华宁县第一中学。
王 垚,男,1991年9月生,大学,现为文山州西畴县第一中学教师,安置单位:华宁县第二中学。
徐玉兰,女,1990年5月生,大学,现为红河州建水县第八中学教师,安置单位:华宁县第三中学。
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2日起至9月8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请向中共华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华宁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实名反映。
通信地址:华宁县宁秀街148号中共华宁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
邮政编码:652899
联系电话:0877-5021148
中共华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