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347500000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
2.负责引导和组织农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专业协会和民间流通组织、社区综合服务组织;培育龙头企业,组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3.负责承担县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县政府授权的行政和经济管理职能;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等主要经营业务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开拓城乡市场,建立农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商品营销服务体系。
5.负责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社有资产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一级预算的事业单位,根据(华政办〔2002〕46号)完成改制,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股、财务统计股,部门编制人数10人。根据(华机改办〔2019〕52号)文件,减少事业编制2名,现有编制为事业编制8人,部门预算编制一般公务用车编制0辆,电话费补助编制2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全系统共完成销售总额5541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6.56%;农副产品购进完成56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2.00%;化肥储备6000吨,完成目标任务的300.00%;汇总利润完成455.4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3.86%;电子商务销售额完成24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5.22%。
2.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工作。按照《关于印发<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研究制定《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复制推广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供销合作社《村社共建两社融合打造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经验。根据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玉溪市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玉供销发〔2020〕8 号)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并贯彻落实《华宁县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围绕服务全县“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功能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3.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加强对本系统内各专业合作社提升规范化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开展空壳社清理、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六个方面的政策宣传,进一步规范提升合作社运作及服务水平。经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全县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有186户,县供销社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直报平台上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01户,通过比对,全县供销系统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6户,已注销合作社35户。在6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运作较好有26户,占39.4%,运作一般有25户,占37.9%,运作不正常5户,占7.6%,没有运作的有10户,占15.1%。全部入社社员有724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有283户,带动户为13250户。
4.抓好农资供应和春耕备耕工作。华宁县供销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全县化肥储备和农资供应任务,致力于为“三农”发展服务。农资公司在全县共建农资经营网点44个,仓储设施9处,库容面积13387平方米,门市3200平方米,拥有农资配送中心3个;共发展农家店83个,拥有1200平方米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个。1-5月储备各种化肥6000余吨,充分保障了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及大春农业生产供应。
5.抓好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华宁县供销社挂包联系贫困村是华溪镇大新寨村委会,我们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相关要求,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认真履行“挂包帮”职责,对标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退出指标,不断开展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实现贫困对象精准,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对大新寨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体检”,着力查找解决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保障、基本医疗、教育扶贫、饮水安全、养老保障、兜底保障等方面问题,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57户278人实现全部脱贫。通过巩固提升,补齐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短板,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6.开展环境整治,提高群众福祉。一是注重维稳工作,提高满意程度。我社组织供销系统干部职工召开安保维稳信访工作会议和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会议,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通过微信群、QQ群、会议、走访等方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华宁、扫黑除恶的战果,组织到扶贫联系点大新寨村清水塘村民小组发放调查问卷,提升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改善供销社为民服务形象,赢得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二是注重环境卫生,参与环境整治。按照县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按时到联系点通红甸乡小得勒村委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安排布置,县供销社积极开展行动,严格值班值守,在网格责任区进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
7.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常态化防控。春节期间,面对突发新冠病毒疫情,坚决服从上级统一调度安排,及时成立了华宁县供销合作社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方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一是认真组织摸底排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实地排查等各种方式,每日收集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各单位宿舍楼住户、各承租户中是否存在“2020年1月1日以来由湖北入华和返乡人员,与湖北人员有密切接触,2020年1月1日以来由省外入华和返乡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急促等症状,被相关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等相关情况。二是加强小区值守。按照《华宁县供销社疫情防控值班表》的安排时间,分别到供销社住宿区、农业局住宿区、县医院住宿区3个创卫网格小区值守,全力守护住宅小区和居民生命安全,严守小区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三是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县社干部职工、农资公司全体人员自行进行体温检测,上班时进行统一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办公场所及经营场所。四是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五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各种渠道,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加强对系统内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健康教育和宣传,帮助其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理性认识疫情、科学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疫情防控。六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各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及创卫责任区定期进行科学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做好卫生死角等环境清洁;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指定专人当日及时清空并送至集中处置点,防止疫情传播。七是抓好生产保供。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和保障供应工作,保障春耕物资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8.发展“两社一会”,抓实教育培训。按照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及打造绿色食品牌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发展“两社一会”为重点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共217个,其中:专业合作社101个、综合服务社111个、专业协会5个。加快推进华宁县农资服务创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推乡村振兴,举办基层社产业发展暨蔬菜种植、助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暨蔬菜种植及食用菌产业发展种植培训三期,共培训学员194人。
9.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县供销社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把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及时调整充实华宁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班子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制定下发了《华宁县供销社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2次,把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强化股室、社属公司、分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认真完成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人,为5月从县纪委监察委调入。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20人。与上年同期一致。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遗属补助人员3人,比上年同期减少2人(亡故2人);两案人员生活补助对象1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0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0.2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16万元, 增幅为8.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调入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75万元,增幅为12.03%;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72万元,增幅为19.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31万元,减幅为4.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人员减少2人,减少支出2.3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0.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0.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22万元(本级财力200.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16万元, 增幅为8.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调入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75万元,增幅为12.03%;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72万元,增幅为19.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31万元,减幅为4.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人员减少2人,减少支出2.3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0.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2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5.16万元, 增幅为8.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调入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75万元,增幅为12.03%;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72万元,增幅为19.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31万元,减幅为4.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人员减少2人,减少支出2.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的支出54.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0万元,增幅为2.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43.2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的支出17.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39万元,增幅为2.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75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的支出113.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07万元,增幅为10.7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7.31万元,保运转公用支出16.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23万元,其中:遗属人员及两案人员生活补助支出2.9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的支出13.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5万元,增幅为21.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13.9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用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4万元,较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14.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根据2021年预算编制编制增加0.08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4万元,较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14.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10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根据2021年预算编制编制增加0.0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自2016年车改后无公务用车编制,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用于保障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0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云南省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用于保障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37.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58%,与上年对比增加14.75万元,增幅为12.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公用经费支出16.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3%,与上年对比增加2.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各项定额补助增加:办公费增加0.4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08万,其他交通费用增加0.90万元,会议费增加0.12万元;工会费补助标准提高,比上年同期增加0.90万元;根据工资总额提取的福利费、培训费增加0.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2400347500111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