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个性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健康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2.认真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制定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协调、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利用国际护士节、中国医师节、重阳节等卫生健康相关节日及“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4.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落实健康中国、健康云南战略。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提高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加强宣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防止医患冲突发生。
5.加强宣传《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新修订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全面深入提高全系统依法治理水平。
6.加强执业医师、护士和卫生健康系统行业窗口服务人员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7.积极开展卫生健康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对卫生健康监管对象的普法教育,引导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
8.加强对职业健康和食品安全、药品合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有力促进职业病防治和食品安全、药品合理使用等相关工作。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共性责任清单)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切实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2.突出宣传宪法,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4.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县情特点,制定符合本部门(系统)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市普法办、县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本部门(系统)普法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度举办的培训班要有法治专题内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或线上旁听庭审活动。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在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和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2.结合与本部门(系统)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五)做好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1.按照要求及时向县普法办汇报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与本部门(系统)工作相关的年度重要普法节点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向县普法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3.积极参加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