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800010000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9)
华宁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2月7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华宁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华宁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交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华宁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围绕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管理监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主动担当、攻坚克难,有力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2024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1139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12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954.00万元,一般债券收入670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00万元,调入资金46458.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21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6303.00万元、其他调入8939.00万元)。全年完成支出总计21139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290.00万元,区域间转移支出3186.0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370.00万元,上解支出20805.00万元,调出资金35248.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7.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2024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2271.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775.00万元,上级收入2525.00万元,上年结余923.00万元,专项债转贷收入18800.00万元,其他基金债务转贷收入3000.00万元,调入资金35248.00万元。全年完成支出总计102271.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281.00万元,上解支出1373.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8900.00万元,调出资金1216.00万元,上级专款结余501.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2024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6315.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280.00万元,上级收入12.00万元,上年结余23.00万元。全年完成支出总计36315.00万元,其中:调出资金36303.00万元,年终结余12.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2024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7698.0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84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605.00万元,上年结余23252.00万元。全年完成支出总计80317.0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2478.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839.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7381.00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华宁县2024年争取发行专项债券资金2.18亿元,其中: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0.3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88亿元,主要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截至2024年底,华宁县债务限额40.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7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84亿元(该数字为预测数,最终数据以市级核定为准)。
(六)2024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政治要求和政治标准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准确把握财政工作方向,努力提升公共财政保障水平,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各项重大政策得到有效落实,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收入提质增效。根据年初人代会批准的2024年财政收入目标,制定《华宁县2024年财政增收方案》,借助市级搭建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准确把握财税收支变化趋势,每月召开财政运行监测调度会议,找准短板弱项,逐项调度分析研判,注重精准施策,推动财税收入量质齐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1亿元,同比增长11.78%。充分利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免上解政策“窗口期”,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5994.00万元,非税收入有力支撑,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2.41个百分点,收入实现扭负为正。二是抢抓争资立项。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全力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倾斜。2024年向上争取中央、省、市级资金100954.00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55780.00万元。争取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9个702.00万元。争取彩票公益金一般性项目10个420.00万元。
财政保障难中求稳。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在预算中的“三个优先”,从预算安排、资金统筹、壮大财源、风险防范四点发力打好“组合拳”,切实兜住“三保”底线。2024年“三保”支出99385.00万元,支出进度94.1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88%。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9671.00万元,保工资支出78331.00万元,保运转支出1383.00万元。二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2024年拨付盘溪化工园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县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华宁县城排水补短板建设项目)等合计1265.98万元。三是过紧日子“紧”出新成效。制定《华宁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经费压减方案》,通过优化经费指标,严格管控编外人员经费支出,2024年编外人员经费支出6522.00万元,较2023年减少1776.00万元,下降21.40%。2024年继续压减“三公”经费7.12万元,压减福利费、培训费658.12万元,压减日常运转经费100.00万元。
民生支出有温度。始终坚持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紧盯养老、教育、卫生、医疗等重点领域,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为民生“加码”、为生活“加温”,2024年民生领域支出116620.00万元,让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看得见、摸得着”。一是民生“细账”有温度。2024年共发放困难群众救助、经济困难老人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4572.00万元。二是卫生健康有保障。2024年共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计划生育补助等卫生健康民生保障资金3168.00万元。三是持续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力度。华宁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人均为1050.00元/年·人,财政补助670.00元/年·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清算人数171828人,收缴保费6690.5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1009308人次8998.5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45852人次509.42万元。四是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政策有效执行,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出6655.00万元。五是全力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教育资源整合优化力度,注重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2024年以来教育支出达36370.00万元,同比增加226.00万元,增长0.6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位。六是全力助推乡村振兴。通过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推动乡村朝着“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的目标迈进。2024年拨付衔接资金3772.51万元、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207.00万元。七是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各级资金统筹整合,全方位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持。2024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支出4923.00万元。
防风化债稳步推进。一是防范债务风险,切实打好化债攻坚战。制定2024年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财力增收方案。结合0.30亿元的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和1.88亿元的置换债券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实现1+N的债务化解目标,债务率较年初大幅下降。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在全口径债务系统中录入拖欠账款。二是加大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力度,切实守好老百姓钱袋子。研究制定《华宁县2024年“普及金融知识 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共开展宣传活动9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向群众解答金融类问题案例20余起。紧盯金融领域“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等扰乱财政和金融秩序的各种违法乱象,密切关注投资类公司清理整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类金融机构清理排查及备案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财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四本预算”有效衔接;稳步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分类分档核定经费标准,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工作机制,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财政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切实将制度数字化,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推进;制定《华宁县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促进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公司监管,提高运营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者薪酬体系机制,吸引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聚焦企业主责主业,通过剥离、重组、注销等方式进行优化重组,实现企业瘦身提质。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充分利用云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立收支专户监控体系,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全方位监控财政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运行情况。2024年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共预警监控授权支付35751笔,涉及资金总额188179.00万元。四是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切实加强财会监督,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回首过去一年,我们闯难关、打硬仗、破难题,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从大的方面讲,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外部环境复杂多变,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从华宁来看,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土地收入大幅减少;“三保”、惠企纾困、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运行仍处于紧平衡状态;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深化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确保2025年财政平稳运行。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过紧日子为突破,筑牢“三保”底线。突出抓好“三保”预算编制,不得漏编,也不得超编,确保“三保”不留硬缺口;推行“有增有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安排机制,树立全局观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确保财政资金最大效益发挥。二是以目标为导向,强化科学统筹。拓宽财政资源多元统筹渠道,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非财政拨款资金管理,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调控能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债券资金统筹,形成资金使用合力。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确保闲置资金资产“活”起来。三是以法治为抓手,巩固提质问效。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落实税收法定、预算法定、支出法定的原则,推动实现预算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和标准化。加强绩效管理的约束与监控,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强化结果的应用,推动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2025年全年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7151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40.00万元、增长2.00%,上级补助收入107279.00万元,调入资金6000.00万元。
全年安排支出总计17151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460.00万元、增长4.00%,上解上级支出15342.00万元,调出资金1143.00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574.00万元。
按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兜牢“三保”支出底线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如下:
1.“三保”预算编制情况。按照中央、省“三保”支出目录,全年安排“三保”支出112814.0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5509.00万元(含共同事权安排14124.00万元)、保工资83644.00万元、保运转3661.00万元。
2.非“三保”支出情况。非“三保”支出安排37646.00万元,分别是:一般债券付息3971.00万元、人员预留3000.00万元、预备费1500.00万元、临聘人员工资2299.00万元、行政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等其他刚性支出9642.00万元、化解欠拨往年专款预留5528.00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1941.00万元、县级重点项目支出976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5634.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49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00万元,上年结余501.00万元、调入资金1143.00万元。安排支出总计35634.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982.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8501.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0.00万元,上解支出2021.00万元,调出资金600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024.00万元,其中:县本级收入60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00万元,上年结余12.00万元。安排支出总计6024.0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6000.00万元,上级补助支出24.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7578.0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34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367.00万元,上年结余26863.00万元。支出总计87298.0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6878.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420.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0280.00万元。
(五)2025年预算编制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1.可用财力情况。按照省财政厅测算“三保”可用财力口径,2025年“三保”可用财力预计95567.00万元,保障“三保”支出缺口17247.00万元,财力缺口通过调入资金6000.00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11247.00万元弥补。可用财力具体测算如下:税收收入41130.00万元+非税收入扣除成本后可用财力5133.00万元+返还性收入2341.00万元+财力性补助48181.00万元+共同财政事权和专项转移支付用于“三保”的补助14124.00万元-上解支出15342.00万元。
2.预备费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预备费15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预算执行中按预算法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后动支。
3.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情况。为保证预算完整性,全年预计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07279.0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341.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4976.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962.00万元。为弥补“三保”财力缺口、保障2025年县级重点项目、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占用上级转移支付42633.00万元。
4.调入资金情况说明。2024年预计调入资金6000.00万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调入资金用于补充财力,保障“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三、2025年财政工作
(一)坚持优化收支管理,实现高起点统筹。一是在培植财源上下功夫。制定《华宁县2025年财政增收节支方案》及挂钩机制、预警机制、预报机制,深入培育和拓宽财源,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分析研判和监测,及时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财政收入有质量、可持续。精准谋划项目,抢抓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支持。二是在厉行节约上下功夫。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财政策略,在项目支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机关管理方面都要从严从紧贯彻执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精准度,增强重大决策财政保障能力。三是在支出管理上下功夫。坚持统筹,保持适当的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集中力量办大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常态化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推动财政支出有保有压,重点突出。
(二)坚持增进民生福祉,强化高水平保障。一是聚焦保障民生实事。筑牢民生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全力支持实施民生实事和暖民心行动。二是聚焦促进社会事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统筹好就业相关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等。持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提标、提档、提补政策,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统筹推进各阶段各类型教育优质化发展。三是聚焦推动乡村振兴。拓宽投入渠道,落实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补助、担保贴息、以奖代补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要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将防控风险作为底线要求,聚焦化解地方债务和“三保”风险,筑牢安全防线。一要扛实“三保”政治责任。基层“三保”是保障基层政府履职尽责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三保”预算安排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和支出执行优先原则,结合收入实现情况,将“三保”支出列入第一支出保障顺序,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预算执行库款优先顺序管控”及“保工资监测”两项功能,强化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在明确“三保”支出资金来源、保障“三保”支出前,除应急救灾等重大紧急事项外,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他支出。二要严密防范债务风险。要用好用足政策,助力项目建设。抢抓政策机遇,最大程度争取债券资金,依法依规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推动债券资金精准投放、精准落地、精准使用;按照“防爆雷、控增量、减存量”要求,在积极争取置换债券的基础上盘活资源资产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增量,严格落实偿债计划,及时还本付息。三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严守财经纪律高压线,构建完备监督体系,内部股室联动,外部与审计、纪检紧密协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大数据筛查异常资金。聚焦民生、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全方位守护财政资金安全,确保财经秩序稳定。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2025年财政任务仍艰巨繁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县委的有力领导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华宁实践贡献财政力量。
政府预算解读及重点名词解释
一、政府预算体系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级次包括本级收入、对下级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来源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等。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级次包括本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二、重点名词解释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专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三保”优先】是指坚持“三保”预算安排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和支出执行优先原则,结合收入实现情况,将“三保”支出列入第一支出保障顺序,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预算执行库款优先顺序管控”及“保工资监测”两项功能,强化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在明确“三保”支出资金来源、保障“三保”支出前,除应急救灾等重大紧急事项外,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他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400800010111
1.华人发〔2025〕11号_关于华宁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pdf
2.华宁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样表20250221051517379.xlsx
3.华宁县2025年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说明20250221051535756.docx
4.华宁县2024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20250221051535803.docx
5.华宁县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2025022105153631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