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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或小型)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或小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监督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或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华宁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党委政治主责。
(1)抓好党建工作,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华宁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政治学习、支部活动为抓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论武装,更好指导应急工作。今年以来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7次,支部学习6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8次。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应急工作中走深走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上来。
(2)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局党委始终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抓好组织领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下发了《2023年华宁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主体责任事项,形成逐级抓、逐级落实的工作局面。一年来认真落实责任主体,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二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局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一方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内容和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年内开展专题分析2次,集中学习7次。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华宁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并对政务公开系统等网站内发布的信息进行排查,确保无涉密、涉敏信息,把稳意识形态舆论“主阵地”。
2.坚持责任落实,有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1)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专项排查整治有成效。
安委办工作情况。1-10月,全县共发生3起事故,死亡5人,比去年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40.00%,死亡人数与去年持平。一年来县安委会下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通知80余件,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3次,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专项督导检查10次(其中县委领导带队检查1次,县政府领导带队检查4次)。严格按照《华宁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华安发〔2023〕6号)及《华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华宁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华安办发〔2023〕10号),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措施。今年以来,派出督导组(检查组)920个,组织专家技术服务93人次,排查单位企业3,689户次,排查问题隐患2,675项,已完成整改2,357,其中排查重大安全风险102项(均已落实“4个清单”管控措施),发现重大隐患42项(其中企业自查发现21项,已整改18项;部门检查发现21项,已整改14项;县级政府2023年度挂牌督办治理10项,已完成治理8项),解决突出问题319项,帮扶指导乡镇(街道)20个次,帮扶指导重点企业239家次,行政处罚84次,罚款1,200,700.00元,公布典型执法案例5例,移送司法机关2人,责任倒查追责问责2人,责令停产整顿企业5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68家,约谈通报地区及部门5次。
烟花爆竹领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检查各类门店320余户,重点检查商超、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5个,依法查扣非法经营的各类烟花爆竹共计62件。
危化领域:检查辖区加油站60余次,排查存在重大隐患4条,一般安全隐患问题35条,共责令相关企业整改消除安全隐患39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6户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54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9份,查处安全隐患60余条,行政处罚案2件,处罚金额15,000.00元。
工贸领域:对全县的工贸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工贸企业65户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42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16份,查出问题和隐患268条,已完成整改259条,其中:重大隐患22条(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7条,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5条),一般隐患246条。约谈通报有关企业1次;查处5起违法行为(简易处罚2起),已结案3起,处罚款19,600.00元,正在办理中2起。发生一般责任事故1起,处罚款326,055.89元。
非煤矿山领域: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自查整改,5家非煤矿山企业自查发现重大隐患7条,已整改2条。检查非煤矿山24户次,下达检查记录18份,查处隐患67条,已整改52条。约谈通报有关企业2次,查处4起违法行为(简易处罚2起),处罚款133,800.00元。
(2)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扎实开展,人民生命财产有保障。
①强化宣传,加强应急培训演练。组织相关部门召开2023年全县主要自然灾害形势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形成《2023年全县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由县减灾委办公室牵头,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集中宣传及第34个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应急综合演练共4次。开展全县自然灾害应急避险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覆盖5个乡镇(街道)的75个村(社区)、637个村(居)民小组,6,951人完成了自然灾害应急避险培训,43,419人参与了本次应急避险演练。
②防灾减灾物资保障到位。截至目前,华宁县储备救援物资212类,涵盖了抗震、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各种装备,登记在册的装载机、挖掘机等主要救援装备1,559台,共储备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均按照上级要求储备到位。完成92台地震预警终端设备安装,实现学校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
③冬春救助保障有序。2022-2023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截至1月15日,发放棉被700床、男套装120套、女套装120套、棉大衣500件。截至2月9日发放中央救灾资金2,673,000.00元,救助受灾群众20,558人。
④应急队伍建设有力。一是组建了华宁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现有人员58人,承担全县各类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二是按照“5321综合救援队伍”建设目标,已组建专兼职地震应急救援队伍10支,共847人,并在5个乡镇(街道)各组建1支摩托车应急救援队伍,共168人。三是各乡镇(街道)防汛队伍共5支151人,县应急局救援分队18人。四是成立了华宁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9人,在职在编2人。
3.坚持统筹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作用发挥有突破。
防汛抗旱指挥部:一是严格落实“一接三即”和“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及时展开专题会议及工作推进会,一年来共组织召开省市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29次,下发文件31个,发出防汛预警提示7次。二是及时更新2023年华宁县特殊群体转移台账,对辖区内受洪水、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孤寡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逐一进行排查登记,构建了转移避险网格化工作体系,完成了华宁县5个乡镇(街道)转移避险网格化管理一张表填制工作,实现转移避险精细化管理。
抗震救灾指挥部:一是制作《华宁县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手册》、《华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规则》和《华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等,进一步完善地震处置措施和工作流程。二是举办全县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及“三网一员”培训班。同时,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活动,目前已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集中宣传5次,防震减灾科普讲座28场,覆盖全县所有村组。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一是联合多个部门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督促检查30余次,制定并印发了《华宁县2023年“无火清明”森林草原防灭火武装巡护工作方案》。截至6月15日,各林业站查处野外违规用火3起,处罚金额2,500.00元,各村委会处查野外违规用火207起,处罚金额54,550.00元。二是制定并印发了《华宁县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倡议书》、《华宁县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禁火令》、《2023年森林草原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告》、《华宁县森林草原防火期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发放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火省长令2,600份,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火市长令1,000余份,设置带有预警信号的警示旗和警示牌960块。三是防火期以来,全县保持“零火灾”成绩的同时,积极参与江川区“4·11”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监督管理股、自然灾害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协调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华宁县应急管理局(局机关)
2.华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
3.华宁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以上2个事业单位未单独核算,并入局机关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华宁县应急管理局(局机关)
2.华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
3.华宁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纳入华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737,136.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37,136.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42,308.84元,下降9.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42,308.84元,下降9.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新招考、调入人员,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023年上级项目专款、县级配套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737,136.12元。其中:基本支出4,884,664.31元,占总支出的55.91%;项目支出3,852,471.81元,占总支出的44.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42,308.84元,下降9.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9,009.35元,增长5.83%;项目支出减少1,211,318.19元,下降23.9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新招考、调入人员,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023年上级项目专款、县级配套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84,664.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48,144.32元,占基本支出的93.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6,519.99元,占基本支出的6.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52,471.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华财预〔2023〕1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经费8,346.00元,用于单位职工死亡遗属生活补助。
2.华财业追〔2023〕31号业务工作经费6,582.00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3.华财预〔2023〕1号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三个指挥部”及安委办工作运转经费49,753.81元,用于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三个指挥部”及安委办正常运转支出。
4.华财预〔2023〕1号2023年税源增收监控网络租赁专项经费359,790.00元,用于保障监管企业税源增收、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建设支出。
5.华财建〔2023〕171号玉财资环〔2023〕87号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资金50,000.00元,用于保障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支出。
6.华财建〔2023〕165号玉财资环〔2023〕46号2023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0,000.00元,用于保障受灾群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7.华财建〔2023〕68号玉财资环〔2023〕20号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50,000.00元,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
8.华财建〔2023〕1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至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2,673,000.00元,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
9.华财建〔2023〕80号玉财资环〔2023〕38号2023年抗旱应急经费300,000.00元,用于保障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抗旱工作支出。
10.华财建〔2023〕33号玉财资环〔2021〕66号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175,000.00元,用于保障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抗旱工作支出。
11.华财建〔2023〕67号玉财资环〔2023〕16号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资金60,000.00元,用于采购救援装备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7,136.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42,308.84元,下降9.7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新招考、调入人员,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023年上级项目专款、县级配套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7,19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0,33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3,2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776,36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0%。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缴纳在职人员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自然灾害救灾防治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00.00元,决算为28,7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7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元,决算为16,71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22%,完成年初预算的87.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7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00.00元,支出决算为28,7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元,决算为16,7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节约行政成本,同时财政困难,“三公”经费未保障。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601.87元,增长10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226.87元,增长15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375.00元,增长78.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督查、检查,下级汇报工作,下乡实地调研、应急处置、安全检查较上年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企业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督查、自然灾害预防检查及对接乡镇相关工作事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519.99元,比上年减少392,175.48元,下降53.8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节约行政成本,同时财政困难,机关运行经费未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8,782.83元、邮电费3,000.00元、会议费3,796.00元、培训费12,101.00元、公务接待费16,719.00元、工会经费48,354.16元、福利费13,46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8,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华宁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115,788.75元,其中,流动资产36,354.12元,固定资产1,079,434.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00.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312.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400334201111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