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441401000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6号)精神,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华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华宁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华宁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依托失联企业大数据挖掘系统,畅通短信提醒、营业执照提示、多媒体交流等指导途径,积极推进2018年度年报工作。2019年全县企业应报1621户、已报1571户、公示率96.92%;农专应报169户、已报151户、公示率95.72% ;个体应报12598户、已报11425户、公示率90.69%,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拟定的年报公示率目标。推行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跨业务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合抽检,实现对市场主体“一次抽查、全面体检”。2019年完成经营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8户;按照企业抽查比例5%、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比例3%的要求,不定向抽查个体工商户432户、企业87户、农专社12户,抽查结果已全部录入系统并公示。深入开展年报报送排查,稳妥清理两年未年报企业,依法消除“空壳公司”,实现主体退出规范化、便捷化。2019年清吊企业6户。
二是围绕食品安全监管目标任务,帮扶食品经营户提高依法持证经营的理念和思想认识。2019年我县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共 17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家;共有食品经营户2953户,其中:餐饮经营1266户(包含单位食堂149户),食品销售1292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161户,食品小摊贩备案379户。
三是加强食品经营户培训,增强食品经营户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全年相继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户、食品从业人员培训1期,参加培训的人员共有687人次;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暨食品安全培训会2期,培训生产企业19户次,29人次;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参加“食安抽考APP”考试,共29人参加,考试合格率为90%。
四是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高发期,适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消费提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毒性中药预警公告等。具体是预防常见食物中毒预警公告、关于预防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预警公告、关于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关于鲜、冻畜禽肉的消费提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饮食安全的消费提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春节节日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草乌安全风险分析、学校食品安全安全风险分析、夏季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野生菌中毒防控安全风险分析、节日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秋季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草乌等非食品原料安全风险分析、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发布毒性中药预警公告5期,张贴毒性中药宣传海报200余张。
五是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管理。全县共有药品零售经营企业93家(其中:连锁药店32家、单体药店61家)。
六是帮助、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前,我县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5户,设备588台(停用75台)。其中锅炉34台、压力容器266台、电梯116台、起重机械145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7台;液化气充装气瓶1440只;特种设备持证作业人员51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65.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0.82万元,占总收入的98.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4%。与去年数相比校:财政拨款收入1350.82万元与2018年的1375.21万元相比减少2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数为1299.48万元与2018年1211.77万元相比,增加了87.71万元,增加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单位职责职能增加,人员增加,且2019年上调了人员工资。一般预算财政项目拨款数2019年为66.26万元与2018年190.64万元相比减少124.38万元,减少原因:市场监督系统内省、市机构改革因此拨入县区的项目经费较去年有所下调,另一个原是去年中央、省、市下达的一次性项目资金较今年多如快速检测车项目。其他收入2019年为14.23万元与2018年18.03万元相比减少3.79万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的非公党建工作经费未拨付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6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48万元,占总支出的95.15%;项目支出66.26万元,占总支出的4.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总支出与2018年1393.24万元相比,减少28.1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调整及2019年中央、省、市拨入我单位的项目经费减少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9.48万元。与2018年1211.77万元相比,增加了87.71万元,增加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单位职责职能增加,人员增加,且2019年上调了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26万元。与2018年190.64万元相比减少124.38万元,减少原因:市场监督系统内省、市机构改革因此拨入县区的项目经费较去年有所下调,另一个原是去年中央、省、市下达的一次性项目资金较今年多如快速检测车项目。项目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07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2.46万元,市场监管执法18.79万元,医疗器械事务6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93万元,以上项目的开展均按年初的工作计划进行,且年终做好了项目的绩效评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0.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1%。与2018年1375.21万元相比减少24.39万元,主要由于省、市市场监管系统因机构改革拨入县区的项目经费同比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1%。主要用于维护我单位根据职责职能开展日常工作的运转支出。其中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42.57万元(行政运行876.3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07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2.46万元,市场监管执法18.79万元,医疗器械事务6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9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的缴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8万元,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预算的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预算的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4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大幅缩减了“三公”经费的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26万元,下降15.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0万元,下降2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2.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大幅缩减了“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0万元,占66.17%;公务接待费支出2.25万元,占33.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我单位执法执勤及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55万元,与上年数98.60万元对比增加20.95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单位职责职能增加,人员增加,因此相应在机关运行经费也相应增加。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的办公、差旅、公议、工会费、福利费、公车补贴等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645.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627.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9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3.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8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3万元;出租房屋48平方米,账面原值5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4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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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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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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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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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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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645.28 | 17.99 | 1627.29 | 1269.56 | 59.52 | 0 | 298.21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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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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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国家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5]11号)的要求,2018年我局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包含了部门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各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所有业务部门都要参与进来 ,综合考虑业务工作的安排,科学细化预算编制,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 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按照批复的预算,加快执行进度 ,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为客观真实反映本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我局成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具体工作分工,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起草,财务人员负责预算绩效相关数据填报,各科室负责对应项目预算绩效报表有关内容填报。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们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19年度华宁县市场监管局财政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认为,我局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上措施得力,管理到位,行政运行成本下降明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我单位将把绩效自评结果在单位的公未栏中进行公开,方便群众进行监督。同时在全局职工大会上对自评结果进行告知,方便在以后的工作中总结、吸取上一年度的经验,摒弃不足,在新的年度里把市场监管工作做得更好。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无特殊事项因此不涉及专用名词。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042400441401111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