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煤炭开采与生态保护并重
一、基本情况
华宁县是玉溪市三个产煤县之一,现已探明的煤炭资源地质储量7992万吨,剩余保有储量7309万吨,主要煤种是褐煤,主采煤层为Ⅱ号煤层。全县煤层属沉积岩区,地层发育、构造简单,煤层底板之下有高压岩溶含水层,具较大的静水压力,历年来威胁煤矿的主要灾害是火灾、水灾和顶板事故。我县煤矿开采主要隐患为:巷道围岩松软、支护容易变形,维修困难;采空区浮煤容易自燃。华宁县现有煤矿企业3户,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9万吨,其中向阳煤矿生产能力21万吨/年,华盖山煤矿生产能力15万吨/年,白龙河煤矿生产能力3万吨/年。2017年只有华盖山煤矿组织生产,属正常生产矿井;向阳煤矿和白龙河煤矿属长期停产矿井,2017年没有组织生产。
二、采煤沉陷区治理的必要性
向阳煤矿1965年建矿,经过60多年的开采,井田内形成了大面积老采坑,存在局部地表塌陷、边坡垮塌、残煤自燃等安全隐患,因此,向阳煤矿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非常迫切。
华盖山煤矿位于云南省华宁县宁州街道办,地处华宁县城北部,为采矿权延续矿山,矿权人为玉溪市东方煤业有限公司。华盖山煤矿于2010年建成投产,现仍在一采区开采,尚未发现沉陷区,但煤矿已经着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防治工作。
-
治理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向阳煤矿及时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原则,严格治理。向阳煤矿严格坚持边开采、边排土、边复垦原则,严格按治理标准及时恢复治理老采区。
(三)资金到位,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向阳煤矿在开采期间累计支付周边村社租地补偿费共计1923.10万元,土地恢复治理金累计1339.69万元。
四、治理进展情况
向阳煤矿沉陷区治理工作已按原定计划全部完成。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办〔2010〕8号)有关规定,为在采矿过程实现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遏制、减少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造成地质环境条件破坏和恶化,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玉溪市东方煤业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完成华宁县华盖山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的基准年为2014年,据有关规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适用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矿区内无历史人文景观(点)、饮用水源地及村落分布,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和旅游景区(点),土地资源类型以旱地和林地为主。矿区外围分布赵家坟村和沙锅村。华盖山煤矿生产生活设施齐备,采用斜井开拓,走向长壁式采煤法开采。现有采掘工程设施包括1条主斜井、1条副斜井和1条回风斜井,主要开采矿区Ⅱ号煤层,采区标高介于1620~1500m之间。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结果,采取工程、植物及监测、避让、示警相结合的综合措施进行治理和恢复,以达到减少破坏和保护、恢复矿区地质环境的目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措施与采矿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防治工作划分为近期和中、后期两个防治阶段。近期为2014年10月至2019年9月,以现状地质环境问题隐患消除、矿山地面工程设施场地加固和矿山采区开采地质环境影响防治及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为主;中、后期为2019年10月至2048年9月,定期监测开采地表移动变形情况和地面设施场地运营情况和近期已投入防治的措施运营情况及效果,补充和完善防治措施体系,确保恢复和治理效果。
五、治理成效
到目前为止,向阳煤矿已恢复治理可耕种的土地面积约1233.58亩,其中法味村民小组477.24亩,莲花塘村民小组554.17亩,铁埂村民小组202.17亩,且现已移交给各村民小组耕种和使用。按要求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有关责任与义务,在下一步煤矿转型升级工作中,煤矿将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党政办、安全生产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