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云南盛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工业甲醛、10万吨/年
脲醛胶及胶粉生产项目主要污染物
区域削减总量指标的承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云南盛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工业甲醛、10万吨/年脲醛胶及胶粉生产项目位于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内,该项目是华宁县2025年重点项目之一。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要求,对云南盛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工业甲醛、10万吨/年脲醛胶及胶粉生产项目拟新增主要污染物实行等量替代。
一、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来源
根据《云南盛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工业甲醛、10万吨/年脲醛胶及胶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算结果,拟建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氮氧化物为10.172t/a、VOCs5.20t/a。
(一)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区域削减来源
华宁县美亿家砖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500万块页岩砖项目”关停淘汰后腾出氮氧化物削减量11.1804t/a。
(二)挥发性有机物放总量区域削减来源
云南蓝天重工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13年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完成环保验收。“风力发电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喷漆废气处理改造工程”已于2024年5月完成,喷漆在密封喷漆车间进行,将VOCs的末端治理措施由活性炭吸附改造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喷漆废气处理改造工程”现已完成验收,经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核算,云南蓝天重工有限公司“喷漆废气处理改造工程”可减排VOCs10.325t/a,其中调出5.200t/a减排量作为本项目削减量,该出让减排量目前未被使用。
二 、对上述主要污染物总量替代来源承诺
同意将上述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替代来源指标调配给云南盛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工业甲醛、10万吨/年脲醛胶及胶粉生产项目。替代来源的削减措施已经落实到位,减排量真实有效,且未出现重复使用的情况。
华宁县人民政府作为推动落实区域削减方案的责任主体, 承诺削减置换源合法合规,确保只作为本项目的削减置换来源,不再用于其他项目。并严格加强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削减置换要求,确保本项目试生产前各项削减措施和削减量落实到位,区域环境气质量不恶化、能改善。将按照国家现行污染物总量减排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减排工程措施,推进减排工作。
特此承诺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