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青龙镇人民政府对华宁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医药卫生活动组各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原青龙计生站业务用房分别无偿划拨给青龙中心卫生院管理使用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计生站用房始建于1992年,两层砖混结构独立建筑,建设资金由青龙镇人民政府筹措,房屋产权属青龙镇人民政府,是职工住宿和办公综合用房(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办公室)。
机构改革后,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办公室仍然承担着政府的重要职能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积极推进“六项重点任务”的精神要求,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统领,建强阵地发挥效应,做优服务平台高质量推进发展,是计生协会会员之家主阵地,是玉溪市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示范站,是负责全镇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奖优免扶规范性档案存放保管、独生子女升学加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金认证发放事关民生等一系列重要工作的落实。
自2021年以来,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青龙镇人民政府将一层无偿提供给青龙中心卫生院新冠肺炎疫苗注射办公室使用,并签订《房屋借用协议书》,计生办办公、住宿拥挤在二楼,若将计生办办公楼全部划为医院所用,计生办工作区和职工宿舍都没有地方安置。综上所述,经青龙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不宜将青龙计生站业务用房无偿划拨给青龙中心卫生院管理使用。
感谢你们对青龙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
华宁县青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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