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水利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华宁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有关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县域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华宁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职责分工。
与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华宁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华宁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华宁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华宁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华宁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积极向上向外协调,争取项目资金推进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县新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统计上报数),完成县级任务目标1.5亿元的100%;向上争取资金5652万元,完成县级任务目标5250万元的108%;完成市级争取资金600万余元,完成任务目标100万元的600%;完成招商引资1.1亿元,完成县级任务目标1亿元的110%;整合相关部门完成水土治理面积12.26平方公里,完成10平方公里的任务目标;新增库容391.9万立方米,完成年末新增库容270万立方米的任务目标。2020年主要完成以下几点工作:
1.夯实发展基础,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雨勒冲、矣则河、小箐水库建设、青龙河斗居段治理持续推进。完成了长塘子等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第一批、第二批人饮巩固提升项目。先后开工青龙河青龙段治理、龙洞河、三家村、玉泉山水库建设工程。南盘江盘溪段治理工程、核桃冲水库工程、抚仙湖世家河清洁小流域治理、青龙河河道治理、2011-2015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全县14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项目顺利竣工验收。
2.注重民生保障,防汛抗旱两手抓。
一是抓牢抗旱保民生。面对今年上半年旱情严峻形势,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及时了解掌握旱情动态、水情、灾情。积极争取上级抗旱资金,优先保障人饮用水,争取第一批抗旱补助资金183.6万元、第二批抗旱补助资金93万元,实施农村应急人饮项目。全年共投入抗旱资金807.6万元,投入抗旱人数2.49万人,投入机动抗旱设备4990台套,投入机动运水车辆1910辆,抗旱浇灌面积73300亩。10月份以来,积极做好蓄水保水工作,做好旱情预估,为2021年春耕生产提供保障,减少损失。二是筑牢防汛安全屏障。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毫不松懈地抓牢防汛工作,筑牢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线。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和防汛风险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95个,逐一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问题隐患整改,确保安全,汛期未发生安全事故;同时,迎接国家水利部检查1次,省级检查2次,市级检查6次。对我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编制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39座水库防汛应急预案等,并组织开展了演练。
3.聚焦脱贫攻坚,全力保障农村人饮安全。
一是实施巩固提升项目。完成第一批、第二批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及省级补助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共包含16件项目,总投资3317.27万元,总供水规模3090.4l立方米,巩固提升人饮安全人口6202户,23609人。截至目前,我县已建成农村人畜饮水工程478件,实现了农村供水人口全覆盖的目标。二是积极落实省委巡查及市县相关部门督查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针对脱贫攻坚“回头看、补短板、清问题、办实事”专项行动和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迅速反应,认真研究,通过筹措资金实施人饮项目、从水库调水供应、组织运输拉水、按时投放消杀药品等措施进行整改。三是推进水价改革工作。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制定了《华宁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各乡镇规范农村供水水价及水费收缴工作,确保人饮供水持续稳定和饮水工程运行健康。
4.建设美丽河湖,深入推进河湖长制。
围绕省、市建设美丽河湖建设及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各级河湖长履行巡河巡查职责,2020年全县巡河共计2331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河339次,乡镇级河长巡河598次,村级河长巡河1439次。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全县开展清河行动共计132次,整治人数投入3426人,整治车辆及机械投入135次,整治资金投入42.5万元,整治面积11.37万平方米,清理河道152千米,清理垃圾473吨。常态化开展“清四乱”行动,2020年我县共排查“四乱”问题12个,已全部整改销号,销号率为100%。同时,结合河湖水环境月考评工作,实行“清四乱”行动“回头看”,防止整改问题反弹。按照省、市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要求,2020年我县应完成1000平方千米以下5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划定工作,涉及龙珠河、龙洞河、青龙河、新街小河、大沟边河5条河流,共计137千米。积极组织开展美丽河库评定工作,各乡镇(街道)积极申报美丽河湖项目计划,评选出2020年华宁县美丽河湖“七犀潭”、“龙洞河”,并在政府信息网站公示,扩大宣传范围。
5.加强行业监管,依法开展管水治水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屏障。2020年统筹各部门向上级争取及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水土流失治理资金4900.7万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15平方公里,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8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112.22万元,完成水保监督检查129次,检查项目78件,发送整改通知14件。配合县级相关单位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消除关闭矿山的水土保持安全隐患,严格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等相关手续,完成非煤矿转型升级水保方案批复7座,配合完成关闭矿山10座。二是强化水行政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目前实有取水许可证数73套,年审核准水量87107.55万立方米,持续加强水资源的取用许可、监管、保护全过程的管理。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宣传月以及县级组织的一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节水、护水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对取水户按月、按季抄表,实行了计量收费,2020年1-12月,共收水资源费220余万元。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按照评估报告及“一站一策”方案整改内容,完成全县13座水电站的整改退出工作,并通过省级抽查验收。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成立了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华宁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方案》,完成4个节水型小区,2所节水学校,14个节水企业建设,通过了省、市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22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7.14万元,占总收入的99.2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00万元,占总收入的0.72%。与上年对比增加944.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财政拨付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21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70万元,占总支出的4.48%;项目支出5,938.44万元,占总支出的95.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45.0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水利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事业人员账套分离单独核算,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1.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水利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38.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4.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以前年度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支出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相关支出。
2.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方案编制费用。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支出4752.31万元,主要用于水库建设支出,保障了2020年度项目建设目标完成。
4.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经费、南盘江治理项目。
5.防汛抗旱支出331.6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6.农村水利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7.农村人畜饮水29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8.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75.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9.其他水利支出33.53万元,属于非税收入返还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4%。与上年对比增加868.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以前年度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得以保障,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华宁县水利局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华宁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94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6%。主要用于华宁县水利局机关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水电费、汽车燃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8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等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来访人员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21万元,下降69.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16.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1万元,下降88.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来访人员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万元,占71.49%;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占28.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水源工程为重点的“水网”项目建设、民生水利建设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抗旱减灾,防汛保安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农业高效节水减排、小农水重点县、水利整村推进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9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精简会议培训,节约各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宁县水利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2592.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96.59万元,固定资产195.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81.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6.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
2020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2020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的填报
根据年初预算申报时申报的部门绩效目标,结合年初的部门工作计划以及和玉溪市2020年水利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的重点部门工作事项,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聚焦从严治党,抓好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党建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党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全面推行“清单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
(2)聚力重点项目,夯实发展基础。抓好小箐水库、龙洞河水库扩建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强化在建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落实水利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终身责任制。加快水利十四五规划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滚动建设、紧密衔接。成立项目验收工作小组,加快已完工项目的验收进度。
(3)统筹防汛抗旱减灾,筑牢安全屏障。做好抗旱保民生保人饮供水看,抓好防汛和蓄水工作,确保库塘安全运行,抓好核桃冲水库、矣则河水库、雨勒冲水库等新建水库蓄水工作,想方设法增加库塘蓄水。抓好水利信息化网络建设和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做好洪涝灾害抢险、排险工作。抓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江河治理项目,治理河长7千米。
(4)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建设美丽河湖。进一步细化三级河(湖)长职责,督促各级河(湖)长主动作为,建立现场督察工作制度,对相应河湖库渠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进一步压实村级河(湖)长责任工作落实,把河(湖)长制工作与党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开展示范创建,树立一批先进示范河(湖)。
(5)打造民生水利,提升保障水平。抓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水利脱贫攻坚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抓好农村水利改革发展,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抓好基层水管单位建设,提高综合管理能力。
(6)严格依法管水治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统筹制度建设、依法严管、深化改革、试点示范等工作,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抓好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农村小水电改造、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跨界河流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
(7)数量指标:库塘蓄水3200万立方米。
(8)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8000万元。
(9)社会效益: 农村人口饮水安全1.5万人。
(10)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指标体系
我局在认真学习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共性指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局部门职能职责,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以及所实施项目的特性,建立了《华宁县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为了体现评价结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本次自评的指标体系经过各处室(单位)充分的讨论以及分析,并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的打分体系。指标体系的构成内容主要有:一级指标4个,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32个,主要是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局绩效自评工作组按照《华宁县财政局关于县本级预算部门开展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华财债〔2021〕1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自评,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等级为“优”。具体指标情况分析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方面:绩效目标合理,指标设定明确。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十三五”规划以及2020年部门工作计划,并将其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预算配置方面:配置基本合理,对人员成本、“三公经费”方面控制程度较好,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较高,我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配置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预算执行的结果相对较好,但完成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预算完成方面较去年的完成情况有所提高,2020年第一、二、三季度的预算支付进度均按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但第四季度未能实现100%支付进度,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跨年度才能实施完成,如水库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安排,该项目需跨年度完成,难以按照既定的支付进度完成。经费管控效果显著,政府采购执行满足部门运行需求。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的决算数较预算数均有所下降。
预算管理方面:我局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制定及转发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卡管理、差旅费管理、会议费报销、财务报销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健全;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审核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使直属单位的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算管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完整、准确,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较好。2020年已按相关规定在门户网站设立了“预决算公开专栏”,参照预算公开格式,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我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信息进行了公示。
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基本得到了有效执行,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但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仍有待提高。
3.产出情况分析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向上争取资金5652万元,完成县级任务目标5250万元的108%;完成市级争取资金600万余元,完成任务目标100万元的600%;完成招商引资1.1亿元,完成县级任务目标1亿元的110%;整合相关部门完成水土治理面积12.26平方公里,完成10平方公里的任务目标;新增库容391.9万立方米,完成年末新增库容270万立方米的任务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方面,新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统计上报数),完成任务目标8000万元的187.5%。
社会效益方面,完成第一批、第二批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及省级补助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共包含16件项目,总投资3317.27万元,总供水规模3090.4立方米,巩固提升人饮安全人口6202户,23609人。截至目前,我县已成建农村人畜饮水工程478件,实现了农村供水人口全覆盖的目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自评工作小组为了更客观公正地进行绩效自评,就部门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水土流失,农村水利工作,水资源管理与节约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以及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向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通过调查发现少部分受益群众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管理、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土流失方面基本满意,综合满意率高于90%。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华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经费:2020年度项目预算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0.00万元,资金使用率0%。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专门协调组织项目相关工作。项目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结合平时上报治理情况向上级申请,由水利局到乡镇核实,经局领导批准后在局务会讨论后予以拨付,再由乡镇的村级组织实施,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技术指导,村支两委、乡镇水管站、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验收。
2.华宁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经费成本性支出项目:2020年非税收入返还经费落实104.75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04.7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截止12月31日,实收水资源费22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117.6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3.华宁县防汛抗旱应急项目:实施抗旱应急人饮项目,保障农村人饮供水安全。把解决农村人畜饮水摆在抗旱救灾工作的首位,千方百计确保人畜饮水,积极筹措资金,在中央、省、市的关心支持下,争取了中央一批、省市两批抗旱救灾资金共295.6万元(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9万元,第一批抗旱补助资金183.6万元,第二批抗旱补助资金93万元),目前到位资金131.6万元,支出131.6万元,帮助住姑斗小组、头发箐小组、普苏鲁小组、大石盆村等旱灾较重村组进行抗旱人饮应急工程建设,保障人畜饮水安全。
4.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020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华宁县预算共2290万元,其中中小河流治理2158万元、山洪灾害防治13万元、山洪灾害项目维修养护5万元、节约用水15万元、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18万元、小型水库维修养护41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40万元。华宁县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3.02分,项目严格按照绩效目标执行,执行情况较好,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执行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成效情况总体较好。
5.南盘江岸线综合治理项目:2020年上级下达南盘江岸线综合治理项目资金200万元,到位0.00万元。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专门协调组织项目相关工作。坚持以水质持续提升为努力方向,结合水质综合指标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改善南盘江水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南盘江保护治理效果与群众的切身感受相吻合,赢得群众满意。2020年,南盘江流域内一水两污得到有效治理,有效控制入河污染负荷,全面封堵入河排污口,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南盘江全年水质达标率达到77%,生态环境大幅改善,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6.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2020年上级下达南盘江岸线综合治理项目资金118万元,到位资金0.00万元。按照省、市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要求,2020年我县应完成1000平方千米以下5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划定工作,涉及龙珠河、龙洞河、青龙河、新街小河、大沟边河5条河流,共计137千米。今年以来,我办与多家第三方公司对接,最终与云南玉力空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第三方负责外业测绘、图上划定、编制报告等工作。我办及时组织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专家对《玉溪市华宁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报告》及成果进行技术评审,会上各评审专家原则上同意划定成果,提出评审意见,并于2020年11月23日,将划定成果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华宁县水利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