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内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维护管理费用收费标准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确定我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维护管理费用收费标准?
殡葬服务是面向社会的特殊公共服务,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质,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事关农村广大群众安葬需求,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制定合理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一是有利于推动殡葬改革,促进移风易俗。有效遏制殡葬高消费、炒卖墓地墓穴、丧事攀比等不良殡葬风气,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促进广大农村群众革除薄养厚葬和封建迷信的陈规陋习;二是充分体现公墓公益性质,让群众“逝有所安”。本次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和维护管理费用价格制定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实际,兼顾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盈利原则从严核定,为满足群众治丧需求提供价格保障,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殡葬权益,让逝者“逝有所安”,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我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维护管理费用收费标准有何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为村民死亡后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的公益性公共设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公共部分基本建设资金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筹集,不得向村民摊派。建墓穴的材料及人工劳务和维护费用可适当向丧属收取,具体标准由公墓管理单位与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协商确定,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民政、价格部门给予协调和指导”;
(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规定:“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照设施审批权限制定具体价格和收费标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一)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和财政补贴情况,兼顾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营利原则从严核定。(二)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维护管理费专项用于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卫生、垃圾清运、绿化管养等开支。收费标准原则上按当地维护管理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核定。每次收取维护管理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四)《华宁县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华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第39期)主要内容:立即启动公益性公墓收费政府定价工作程序,对华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项目、标准和资金管理进行规范;
(五)《华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政府定价专题会议纪要》(华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第58期)主要内容:“保持《华宁县民政局关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预先收费的通知》(华民发〔2014〕31号)文件基础定价不变情况下,对收费文件主体、程序不规范,收费标准、项目无支撑等问题进行全面规范。考虑工作紧迫性和复杂性,农村公益性公墓竣工验收和审计未完成,相关财务资料不完整的情况,华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政府定价成本调查(测算)工作选取14个具有典型代表公益性公墓,名单如下:宁州上村、宁州马鞍山、宁州平地、宁州西门、青龙矣甫、青龙革勒、青龙紫马龙、青龙中村、青龙倒马坎、盘溪平坝、盘溪法高、华溪甫甸、华溪小寨、通红甸小得勒”;
(六)其他相关政策依据。
三、调整收费标准是否听取了社会意见?
根据《华宁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维护管理费用成本调查(测算)报告》(华发改发〔2024〕357号)结论,提出了《华宁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维护管理费用定价方案》,按定价程序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座谈会,充分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相关部门等社会各界意见。2024年12月,取得《中共华宁县委政法委员会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意备案书》(编号:2024-21号)。
四、收费标准是否采纳了群众的意见?
针对参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本着认真、负责、科学的态度,对部分提出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予以采纳的建议:1.对《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内容。2.严格执行价费分离,收费票据明确收费项目。3.行业主管部门针对群众疑问做出了解释说明:具体收费标准由公墓管理单位与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协商,按照非营利并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原则,以召开村民大会方式确定,报各乡镇(街道)、县民政局备案后方可执行,最高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
五、收费标准是什么?
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维护管理费纳入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最高标准为3000元/家·20年(元/穴·20年)。具体收费标准及管理规定按照非营利并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原则,由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营运单位与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协商确定,报各乡镇(街道)、县民政局备案后方可执行,最高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
(一)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政府指导价为:
单墓穴1800元/冢(元/穴);双墓穴2200元/冢(元/穴)
(二)农村公益性安葬(放)维护管理费政府指导价为:
每年40元/冢(元/穴),不区分单双墓穴。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营运单位每次收取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维护管理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三)其他服务项目如墓碑费用、碑文刻字费、碑文涂金粉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群众根据管理规定或实际需求自行购买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县民政局、各收费主体要广泛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收费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宣传收费政策和救助保障措施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和节地环保的丧葬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
(二)落实收费公示。县民政局、各收费主体要通过政府网站并在各农村公益性公墓点醒目位置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遵循价费分离的工作原则,收费票据应明确收费项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项目费用,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者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捆绑、强迫消费
(三)加强价格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收费监管工作,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或举报,严格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资金管理。收取的费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维护和建设等,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财政部门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
(五)落实优惠政策。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优抚对象等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对象及政策由各(乡镇)街道确定,报县民政局备案。
公告链接:
https://www.huaning.gov.cn/hnxzfxxgk/zwgk2/20241227/1580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