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关于《华宁县
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宁州街道办事处,县属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税收收入,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好《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和《玉溪市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23年8月17日下发《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华宁县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华政办通〔2023〕3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实现保障税收收入,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减轻办税缴费负担,巩固深化减税降费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
(一)各级要求。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深入推进精诚共治,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为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构建税费精诚共治长效机制。
(二)政策规定。《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云政办规〔2022〕1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玉溪市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方案》(玉政办发〔2022〕32号)要求。
二、《通知》的意义
各共治单位职能的工作协同是实现税收精诚共治、提升税收征管效能的基础和关键。华宁县本地《方案》的出台,有利于优化税费精诚共治工作效能,畅通各共治单位日常工作沟通渠道,进一步加强各共治单位相关信息与税收信息共建共享,凝聚多方合力形成齐抓共建的税费精诚共治新格局。
三、《通知》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通知》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通知》提出:到2022年,健全税收征管保障机制和建设玉溪市税收征管保障数据交换平台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和监管能力。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一是税收协助。明晰了财政、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应当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的工作内容。二是信息交换。为促进信息共享,推进税收共治,使税收保障有“法”可依。三是税收服务。主要内容:一是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税务机关应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降低纳税成本;三是税务机关应当完善税收征收管理的争议调解机制。四是税收监督。明确了财政、审计部门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以及税务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有关要求。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强化跟踪问效。
四、相关单位意见征求情况
关于《华宁县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方案(试行)》,华宁县税务局已向41个相关共治单位发函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均无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
2023年11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huaning.gov.cn/hnxzfxxgk/tzgg/20231112/1490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