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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职责。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自然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涉及自然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自然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自然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调查处理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及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有关规划、计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自然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7.承担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自然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工作,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0.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责任。负责地质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对地质环境、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监管;管理地热水、矿泉水的开采和保护工作。
11.依法征收自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2.推进自然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3.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调查确权登记地理信息股、开发利用保护及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及城乡规划股、矿产资源管理及生态修复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华宁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3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工作。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在稳定耕地保有量的基础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合理使用。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基本农田保护氛围。加大在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力度,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管护,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工作要求。
2.持续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对接协调,按照年度收储和供应计划,配合用地单位尽快完成划拨用地供应,有序推进土地收储及城镇住宅、工业、商服用地的供应。重点做好光伏、风电和集体建设用地项目用地保障。
3.全力维护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及时有效制止违法用地萌芽行为,为卫片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加强案件办理学习,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开展闲置土地分析研判,一宗一策,逐步消化。
4.继续推进矿产管理工作。继续指导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完成好矿政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全面开展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5.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排查,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快推进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的进度,同时积极协调县财政,争取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推动停滞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尽快开工。
6.推动干部能力提升和工作稳定保障。加大力度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教育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强化队伍建设。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信访办理和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33,561,611.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11,611.83元,占总收入的99.55%;其他收入1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5%;2024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789,275.64元,下降27.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589,275.64元,下降27.37%;其他收入减少200,000.00元,下降57.14%。2024年度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拨付地质灾害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项目等项目资金较2023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33,561,611.83元。其中:基本支出6,930,936.95元,占总支出的20.65%;项目支出26,630,674.88元,占总支出的79.35%;2024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789,246.53元,下降-27.5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3,268.45元,下降8.49%;项目支出减少12,145,978.08元,下降31.32%。2024年度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拨付地质灾害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项目等项目资金较2023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30,936.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96,559.95元,占基本支出的92.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4,377.00元,占基本支出的7.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30,674.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2,904,866.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玉溪市补助县级部分耕地流出整改技术服务专项经费500,000.00元,用于拨付拖欠技术服务单位费用和拨乡镇(街道)整改工作经费;
2.华宁县大村磷矿转让费资金1,445,021.80元,用于归还县国资公司资金。
3.通红甸乡山羊母村委会山羊母小组滑坡治理项目资金50,000.00元,用于拨付该治理项目资金;
4.2020年中央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2,071,391.00元,用于拨付三个重点治理项目相关资金;
5.华宁县宁州街道登楼山崩塌、滑坡治理工程资金2,713,475.00元,用于拨付该治理项目资金;
6.2021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资金82,000.00元,用于发放华宁县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
7.青龙镇矣马白村委会鸡冠山小组滑坡治理工程项目资金50,000.00元,用于拨付该治理项目资金;
8.华宁县宁州街道普茶寨村委会普茶寨滑坡治理工程项目资金2,870,000.00元,用于拨付该治理项目资金;
9.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员市级补助资金42,500.00元,用于发放华宁县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
10.华宁县宁州街道铁埂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资金500,000.00元,用于拨付该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11.华宁县三个土地整治项目投资成本资金12,000,000.00元,用于归还项目投资成本;
12.华宁县第九中学不稳斜坡治理工程项目资金2,600,000.00元,用于拨付该治理项目资金;
13.2022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000.00元,用于发放华宁县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
14地灾监测员补助资金85,000.00元,用于发放华宁县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
15.华宁县2024年耕地流出整改工作经费600,000.00元,用于拨付拖欠技术服务单位费用和拨乡镇(街道)整改工作经费;
16.华宁县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35,000.00元,用于发放华宁县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
17.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工作经费564,787.08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18.盘溪镇磨沙塘小学及磨沙塘村下寨小组滑坡应急治理项目资金50,000.00元,用于拨付该治理项目资金;
19.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收支专户利息收入资金76.80元,用于上缴收支专户利息收入;
20.西沙西那冲磷矿勘探探矿权前期投入返还经费150,000.00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21.华宁县2024年群测群防员中央补助资金133,000.00元,用于发放华宁县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
22.2021至2022年地灾监测员市级补助资金83,500.00元,用于发放华宁县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66,590.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5%。与上年相比增加17,363,902.56元,增长118.91%,完成年初预算的384.9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安排华宁县三个土地整治项目投资成本资金12,0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7.69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完成年初预算的54.8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和县级统筹安排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6.19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完成年初预算的93.6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和县级统筹安排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440,82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2%,完成年初预算的333.10%。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搬迁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拖欠项目资金较多,当年度下达往年专款比例较高。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1,0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完成年初预算的62.3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和县级统筹安排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870,8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搬迁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拖欠项目资金较多,当年度下达往年专款比例较高。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3,3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38.83元,下降68.88%,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年初预算“三公”支出,安排比例较上年度下降。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1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73%,完成年初预算的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2,26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27%,完成年初预算的6.2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154.83元,下降89.27%,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年初预算,安排比例较上年度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16.00元,增长314.86%,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安排比例较上年度增加;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716.00元,增长314.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38.83元,下降68.88%,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年初预算“三公”支出,安排比例较上年度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2,2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年初预算“三公”支出,安排比例较上年度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154.83元,下降89.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16.00元,增长314.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716.00元,增长314.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年初预算“三公”支出,安排比例较上年度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行和项目实地核查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和上级部门因工作对接及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377.00元,比上年减少11,830.77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力节约行政成本,同时机关运行经费由县级统筹安排,比例较上年度下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3,100.00元、邮电费12,000.00元、会议费6,501.00元、培训费3,415.00公务接待费2,261.00元、工会经费3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5,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资产总额84,793,582.33元,其中,流动资产30,891,130.81元,固定资产6,644,033.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6,462,852.55元,无形资产795,565.3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57,825.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611.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4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4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400632400301111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20250915114617664.docx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915114623234.xlsx